廠商剛剛來電取得共識~就給廠商一個機會

廠商來電,已取得共識,就給廠商一個機會
einskeng wrote:
1、如果有資料麻煩...(恕刪)


如附圖,還有更完整的,但目前還沒必要需要提供

廠商來電,已取得共識,就給廠商一個機會
einskeng wrote:
這位大大小心被告~~...(恕刪)


開玩笑?
我買過機器寫我看法,加個站內連結是要告三小朋友?

來自地獄的救贖者 wrote:
您說的對極了,我認同也受教了,這部分我會檢討改進


受教之說是言重了...
這種事我們也只是路人甲乙丙...
能有圓滿也是好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