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桃園某區透過房仲購屋下斡旋時房仲告知此區皆為競標制尚有另一組客人參與競標競標後得標不代表以此金額購屋,只是取得議價權尚有後續議價的程序就小弟的我經驗印象中斡旋成功不就代表以此斡旋金成交購屋嗎?房仲還保證最後成交金額絕對比下斡旋取得的議約權的那個金額還低對於此競標流程是否有問題呢?請高手協助解惑,先感謝了
我就是遇到這家也是感覺被詐騙很多事先都不會先跟你講清楚請問 所謂競標 為何沒有公開對方競標單據只是用口頭告知 這才是最好笑所謂公開競標式 不公開個資 但會有對方價標價簽核單吧簽下斡旋後再告知說 還有人要買這是捨買房 超離譜我喜歡住者有其屋這家 已經讓我買到房了而且服務超好住者有其屋 這家 是誰先下斡旋 誰就有討論價格空間而不是捨競標方式 這種未公開 誰知道你跟鬼競標嗎?超傻眼 而且有些還說價格差五萬塊那現在買房跟賣房就是任仲介說了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