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第一次在這裡發言提問小妹目前正在打離婚官司,有一個小小孩,自己有點積蓄,目前住在娘家,離上班地點要30分鐘車程,一直住在娘家也不是辦法,最近看到一間預售屋,主體建築已完工,價格也可接受(850萬左右),所以打算購入。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前輩。一、該買自己的名字嗎?(結婚當時並未簽署夫妻財產分別制) 會不會讓離婚官司變得更複雜,因為先生早就放話絕對要求剩餘財產分配。二、如果登記其他親友,該登記母親或是姐姐的名字,將來轉移過戶時才能把租稅降到最低?
先自己算算婚後的財產增減幅度,先確定誰分誰的還不一定房子就好解決了,先吧購屋款転給父母在用贈與440萬一年過個水就算離婚也不能分配這間房子 irenetsi2000 wrote:各位好,第一次在這裡...(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