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家是3樓

2月底的時候樓下的住戶說,我的浴室漏水。
勘場後決定,修了!!
也已經20多年老房子,浴室打掉測底重修吧!!

3/8動工
打掉塑膠天花時候,發現原來樓上浴室也漏水了。
我的天花木架也泡爛了;也有發霉了。
跟樓上【4樓】反映
4樓是租屋的房客,也只能通知房東太太

3/9
房東來了會同我這個工班的老闆會勘
這天評估是4樓浴缸排水管和地面夾縫漏水
PS.老闆&4樓房東太太;當時評估【從3F屋頂灌填縫止漏=8000】

知後~~就先放著4樓的漏水~~

3F水電先來改
3F泥作也陸續作到昨天3/13

一早本來要弄灌填縫止漏,師傅才打一個洞就中了水管
因為要修水管,範圍打大一點,水管也修好了。
打除較大範圍之後發現,不是地面和排水管縫漏水而以,沒有水管的位置也還是漏
施工的師傅判斷是樓上浴缸位置漏水
施附的建議【樓上浴缸挖掉重做防水】才有可能一勞永逸,平估是2萬左右

3/14剛才跟樓上房東說
現在房東在爐說.....堅持8000用灌填縫止漏,因為是專家說的。

我請他們參考師傅專業徹底的修好。但對方似乎不太愛理。

溝通過程中沒有明講,但多次的暗示【就是這8000】
牽拖了經濟不景氣呀,是租出去的不想花更多錢修繕。
我當時決定要整修的天花板都沒算在他頭上啦....現在他還不知道感恩
讓我講電話講到火氣都上來了。

現在~~我想要寄存證信函內容如下。

本人坐落於新北市00區00里新生街00號3樓房舍,因 貴戶新北市00里新生街00號4樓漏水相關問題,導致本人房舍廁所上方天花板漏水、木作腐蝕、發霉...等損壞(相關事證詳如照片、清單證據)!爰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等相關規定與慣例,請求 台端於民國107年00月00日前,完成修繕作業,俾免無謂訴訟糾紛、傷及友鄰情誼!如 台端未能於期限內修繕完畢,屆時本人將依相關法律向台端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提出幾個問題請教各位惡魔
1.以上存證信函內容有沒有不妥,需要修飾的?
2.我可以要求4樓在多久時間內完成<<不想被他拖時間>>
3.我可以要求4樓房東修繕不準在我3樓施工嗎?<<給他從4F自己去弄>>

麻煩給我意見!!急
米爹 wrote:
我住家是3樓2月底...(恕刪)

如能邀請4樓房東,勸她房子也2十幾年了,又漏水,露久了房子結構會出問題,到時要花更多,不如趁這機會整間廁所打掉重作,又美觀又一勞永逸
密封式的浴缸十之八九都會漏水(原因很多)
所以現在大部份都改乾濕分離
即使要用浴缸也不要密封要用開放式
將來出了問題好處理...
謝謝!!
以知道是浴缸問題

樓上房東似乎不打算積極處理...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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