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money wrote:
34萬單車新聞報導...(恕刪)
其實看的人心中一把尺
因為我不住台北
没有機會去台北的任何店消費
但相信和店家保持良好的互動
是快樂騎車的根本
檢察官只針對誹謗不起訴
但並没有評論店家的維修能力
有些事適可而止
相信照目前情勢下去
劉先生勢必自己花時間精神去學習一些基本的維修能力了
車架出保固的機率甚低
而一般的保固範圍並不包含所有的可動零件
因為這些全都被視為消耗品
除非是不當安裝造成損壞
不過說實在話
我的公路車有部份的簡單維修保養我都自己做
像是變速器的微調
鍊條及外胎的更換等
除非是有輪組偏擺及非特工不可的
簡單的上油清潔調整還是自己來
快樂騎車
轉個心念
把這些打嘴砲的時間
拿來騎車不是更快樂
爭到最後
可以預期的是
店家只是排除了他做不到的客人而已
但死忠的客人還是繼續支持
以我所知
能長久經營的單車店家很大一部份都是熟客市場
他們只要專心經營好這塊
生意就能保持一定水準
像我也是長期和自己的店家保持關係
有朋友要牽車也是會介紹給店家去服務
後續的關係是車主和店家互動去延續
樓主也不需要一直攻擊店家如何
他頂多只是少做你和相關造成的幾筆生意而已
還不如開發一家自己信得過能永續服務的店
快樂騎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