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牙喊到6000近新車價,是你遇到你吞得下去嗎?
現在是當香港人煲湯喝多了天生神力踩個三小時就能崩牙是吧,呵呵。
這甚至不是賠多少的問題,而是一毛都不用賠!
他今天不是出車禍等非自然使用下造成的損壞,還真當最後一個遇到就該自認倒楣?
今天大家要說這家店吃相難看,不為過
都沒有人注意到店家甚至還提告毀損的問題
有消費糾紛請警察先來排解這沒問題,你店家沒有法律常識喊著要告這也沒問題
但我相信警員絕對有告知過店家毀損不罰過失這一點(甚至還不能證明租車者有過失!)
台灣警察沒有裁量權,該告知的告知了,民眾硬要告他還是得受理
那明明該知道的都讓他知道了,那現在他硬糾著一個香港遊客上派出所作筆錄這是哪招?
你們以為到國外玩租個車被獅子大開口就很嘔了嗎?
更嘔的是被獅子大開口後還被帶到派出所當成嫌疑犯作筆錄,還被函送法院!
你們認為他回香港後會怎麼替寶島台灣做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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