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在Toyota汐止營業所買車荒謬記事

都要進入2022年了,回想起這一年來因為買車遇到的荒謬事件,還沒有結束,還是貼回來,讓大家有個警惕!

2020底我決定拿一筆存款去買台2021年的新車好過年,因地緣之便開車到Toyota汐止營業所去賞車,當天現場有位業務人員劉X禕先生,因為我對要買的車也差不多想好了,也看到新聞說年底交車熱,因此很爽快地當場簽約並刷卡3萬元做訂金,為聯絡方便而加入對方的LINE,接下來,就是惡夢的開始。 (以下均有來電記錄/簡訊/LINE截圖)

1. 交車日期訂在1月13日,但訂車當天,對方說趕過年前取新車的人多,但他保證可交車。

2. 12/24 打手機給我,請我拿60萬現金給他,我下班六點後趕到該營業所,櫃台人員已下班,店內只有少數業務,劉X禕說店裡有十幾隻錄影,錢放心給他,辦公室內有數鈔機,錢數好後就放在桌上,他說等等會放到公司保險櫃。收錢後他在訂單上寫上收現60萬元簽名加日期。

3. 2021/1/4 打手機給我,要現金去辦理保險和理牌費用,因我想到60萬到收了,正好工作在忙,就想讓人家快點去辦理,以LINE詢問匯款是否OK,對方提供了一個彰銀(009)的帳號,請我匯5萬元作為保險和領牌費用,對方的LINE說「多的部份交車時歸還。」

4.2021/1/7 打手機給我說就要交車了,請把餘款交給他,可匯款至彰銀(009)那個帳號,我扣除已交60萬和3萬訂金後的餘款,一起匯款至彰銀。

5. 1/13 交車前二天,對方打手機給我說要延後,說公司規定下雨不能交車,後來幾天又再來電二次,說無法出車要再延後,最後是拖到2月7日,25天後才交車。

6. 1/19(二),在還沒交車的情況下, 對方來電說去辦保險時,業務說保險費用刷卡比較便宜,我要求報價單,
對方LINE:「我報價單晚點給您,可以分期0%喔,要嗎,12期。」我OK。(其實這些都是要我改刷卡的話術)
對方LINE:「好,幫您辦理分期,方便給我信用卡正反面,方便辦理保險使用。」
對方LINE給我一張要保書/報價單。看起來果然刷卡是便宜了3千多,因此,就把信用卡拍照給對方,但等我收到銀行的簡訊時,才發現對方根本沒有幫我辦分期,我想想也不是太必要的事,就沒有追究。(以上所有LINE我都保留著,也有截圖存檔)

7. 2/7交車,TOYOTA的車況有該公司品管當然是沒有問題。但是當我核對交給我的一堆單據,手續費加上已刷卡應該退還的保險金,一共是3萬5千多元。

開始了~~~
對方說,這些都已入公司帳,會由公司開支票寄給我,或通知我去拿都可,我想TOYOTA這麼大的公司,而且一個月後還要回廠檢查,總不會連幾萬元都要拖欠。

可疑的是,我帶著去領車,上面有他收款簽名的訂單(客戶聯),在用平版電腦和我一一對過交車的項目後,他說訂單就不用留了,把它拿走了,雖然一時間也想不出哪兒不妥,上面我有註明還欠我3萬5千多元現金應退回。他說會交公司存檔並辦理退款。幸好我私下留了COPY影本。

8. 2/10,交車後第三天,我LINE對方1/4匯至彰銀的5萬元,應退回3萬5千多的事,公司怎麼都沒有聯絡,是否要我直接到公司辦理,此時對方LINE開始失聯。

9. 2/10晚上接到Toyota汐止營業所陳姓主管來電,告訴我,該公司業務人員劉X禕因業務侵佔,已被辭退,他正一一過濾聯絡所有該業務洽談及簽約的客人,因為第二天2/11是除夕,所以他打算將調查結果在2/17上班日當天再往上呈報,他說目前調查該業務負責的47件CASE,受害金額不等,大宗侵佔車款加總400多萬,將由公司直接提告業務侵佔。

我問該主管,2/7當天我帶著訂單去領車,他說會交公司存檔並辦理退款。該主管說,訂單(客戶聯)應該交客戶保留,公司不會也不能收回,他說這聽起來就是有鬼,當時對方LINE已關,只好用簡訊問,對方回覆「因為交車了,所以訂單當天他就撕毀了」,主管連連搖頭。

10. 2/23再訊問陳姓主管,他回LINE:「些許客人私下拿現金或匯款給他的,因屬於無簽收資訊且入帳非公司帳戶這個部份,公司還未進行對應。」主管還說「像是領牌費,往往我都是跟客人說: 交車當下按照監理站收據收取,保險費用我沒有用現金的,若是客戶信用卡不方便,我會跟客戶說:全數匯入公司」。

所以當二手車行都有個SOP的現在,這家大公司可以誇張到沒有任何防範機制,讓不肖業務人員輕易地欺騙信任公司的客戶。陳姓主管還加碼說到,在調查這些CASE時,還發現有客戶是直接拿現金到劉姓業務在汐止的家中。聽起來,好像在笑這些受騙的客戶有點笨的感覺。

11. 3/2 我新車滿月檢查,回到汐止營業所,與該所陳姓主管坐下來談,他說原主管因此事已被降調至其他營業所,他代理此案後,將劉姓業務所負責47件CASE一一電訪,並將案情用手寫在一張紙上,我略略看過,大筆的車款被侵佔的CASE因為公司仍必須負責交車未列其中,這張單子上所列就是跟我一樣手續費或保險費沒退回、報廢舊車無下文等等...,金額從幾千元至幾萬元。好心的是,陳先生當時就打了一個手機給劉姓業務,說我在現場,但聽到對面傳來的聲音說他本週內還款。

12. 3/15,又過了兩週,在沒有收到對方一毛錢或回應的情況下,我再以LINE訊問TOYOTA該公司法務課的案子進行得如何,陳姓主管給了我法務課的電話,請我自己去問。

不久就收到對方簡訊,說他真的不是故意的,現在還要養家又沒工作什麼的,請我給他時間以幾千元的方式分期還錢。就在3/27,我收到了對方的簡訊並匯了一筆尾數給我,因為對方有還款的行為,所以就先觀察。

13. 4/19,又過了23天,在完全都沒後續的情況,我再簡訊詢問,他回訊「可以和您明定匯款時間金額真的只能三千至五千而已」。這也算是一招吧,之後我問何時匯款,簡訊都是已讀不回。

先收現再說刷卡較便宜,結果把客戶交的現金拿去周轉。因為當時他正在挖東牆補西牆。

趁年前交車熱,拿後面人給的現金去交前面的車,他以為只要一直在該公司,至少還可打混個幾個月,一直有現金送進來,車子就不怕交不出去。可他萬萬沒想到居然還有東窗事發被公司抄還面臨提告。

我問那位主管,為何不先提醒我們車主,一起到公司去當面弄清楚,商量個方案減少我們的損失,不是先炒了他讓我們求償無門? 該主管說,他們不得不這樣做,因為如果不抄了他,就不能提出【業務侵佔】的告訴 ( 提告日期: 2021. 02.25)。

我相信去TOYOTA買車,大多不是沖著業務員來的,就憑這點,公司就應該要負起責任而不是讓大家自認倒楣。加上對方持有客戶個資和信用卡資料,這樣的管理方式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更氣的是,其間,還收到TOYOTA客服來電進行滿意度調查,在電話中我說了以上發生的事,客服人員只是一直說對不起,但還是要我針對各項服務評分;之後,我又收到總公司寄來的客服滿意度紙本調查,上面寫著填完寄回還可抽大獎,我以為是客訴的好機會,所以在意見欄再寫了一遍,但這都只是虛應故事,沒有任何後續的回應。

汐止營業所的FB上,年初業務人員領到業績紅包的照片仍在上面。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有寬容度的社會當然會給他很多東山再起的機會,但真心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名受害者!
所以被A走的錢呢?
Vivian Juan wrote:
年初在Toyota汐止營業所買車被業務A走乙式車險費

因為疫情,去年底我決定拿一筆存款去買台新車好過年,因地緣之便,到了Toyota汐止營業所想去看看車,當天現場有位業務人員劉又禕先生,因為我對要買的車也差不多想好了,當場就簽約並刷卡3萬元訂金,並因聯絡方便加入對方的LINE,接下來,就是惡夢的開始~

1. 交車日期訂在1月13日,雖然趕過年前取新車的人多,但對方保證可交車。

2. 12/24請我交六十萬現金,我下班拿到該營業所,因櫃台人員已下班,店內只有少數業務,對方說店裡有十幾隻錄影,等等會將錢放到保險櫃,並在訂單上寫上已收現六十萬元。

3. 1/4 傳LINE給我,要我匯款5萬元至彰銀(009)的一個帳號,作為保險和理牌費用,對方的LINE說 "多的部份交車時歸還"。

4. 1/7 傳LINE給我,再請我匯款至009彰銀那個帳號,我算了一下將扣除現金和訂金的買車的餘款都付清了。

5. 1/13交車前二天,對方來電說要延後,第一次說公司規定下雨不能交車,第二/三次說出車太多再延後,最後是拖到2月7日才交車。

6. 1/19(二) 對方說要幫我辧乙式車險 (訂單上有註明交該公司處理),要我的信用卡,但我說不是已給了5萬元包保險+手續費...嗎? 對方來電,保險費用刷卡比較便宜,之後又LINE: "我報價單晚點給您,可以分期0%喔,要嗎,12期" 我回OK,對方又LINE:"好,幫您辦理分期,方便給我信用卡正反面 方便辦理保險使用",之後又LINE來一張要保書/報價單,果然是便宜一些,因為信任對方就用信用卡付款,收到銀行的簡訊時,發現對方根本沒有幫我辦分期,我想想也不是太必要的事,就沒有追究。

7. 2/7交車,TOYOTA的車況有該公司品管當然是沒有問題。但是當我核對交給我的一堆單據,手續費加上已刷卡應該退還的保險金,一共是3萬5千多元。對方說,這些都已入公司帳,會由公司出支票給我,寄給我或我去拿都可,我想TOYOTA這麼大的公司,該業務又是該營業所表揚的最佳業績人員(仍放在汐止營業所FB上),所以想說先交車,信任TOYOTA公司的信譽,而且之後還要回廠月檢,想說公司應該會後續處理。

8. 2/10,我用LINE訊問,1/4匯的5萬元,應退回3萬5千多的事,公司怎麼都沒有聯絡,是否要我直接到公司辦理,此時對方LINE開始失聯。

9. 2/10晚上接到Toyota汐止營業所陳建安先生來電,告訴我,該公司業務人員劉又禕因業務侵佔,已被辭退,他正一一過濾聯絡所有該業務洽談及簽約的客人,因為第二天2/11是除夕,所以他打算將調查結果在2/17上班日當天再往上呈報,他說目前調查已有47人受害,金額不等,其中有幾位是直接侵佔車款,大約300萬,將由TOYOTA直接提告業務侵佔。我將匯款和相關單據都提供給陳先生,請幫忙取回應還的錢。

10. 2/23再訊問陳先生,他回LINE: "些許客人私下拿現金或匯款給他的,因屬於無簽收資訊且入帳非公司帳戶這個部份,公司還未進行對應。","像是領牌費,往往我都是跟客人說: 交車當下按照監理站收據收取,保險費用我沒有用現金的,若是客戶信用卡不方便,我會跟客戶說:全數匯入公司"。

以上這一點,我想請問這位陳先生,身為當事人的主管和業務行為的負責人,這麼大的車廠,我記得連二手車行都有個SOP,怎麼這家公司的業務人員可以任意而為,欺騙客戶,明顯是管理失當,讓信任TOYOTA的客戶落入圈套。而這位陳先生,還說因為當時很多人要買車,甚至有人是拿現金到姓劉的人家中.....怎麼我聽起來,似乎是在嘲笑我們這些給錢的客戶有點笨的感覺。

11. 3/2 我新車月檢,回到汐止營業所,找到這位陳先生坐下來談,他說該所原所長已因此事被降調,目前由他代理此案,調查的47人的CASE用手寫在一張紙上,我略略看過,除了大筆的車款被侵佔外,很多人跟我一樣手續費沒退回,還有人是舊車交給對方就沒下文了...。好心的是,陳先生給了我TOYOTA法務課的電話,說我可以去詢問該案件。所以現在是我要自力自強了?????

12. 有一位律師朋友願為我 (或有其他受害者也可一起) 提告,研究好提告內容後,我也寫了簡訊先告知對方,他很快回應我,並請我一點時間,他以幾千元的方式分期還錢,說他家中有困難,請原諒他,他一定會還錢,果然我在四月初還真收到了一筆尾數,但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至今,仍有三萬元未還,也就是訛詐客人先匯乙式車險費,再騙說刷卡較便宜,這真是高招。還讓我想起他在交車前還跟我說可幫我的舊車做維修和整車美容,要我先匯一筆錢把料先備好,等過完年就可進廠,還好因為我趕著將舊車交給住在中部的家人使用,所以沒有再損失一筆錢。

還有,為何會延三次交車,很明顯的,就是趁年前交車熱,拿後面人給的現金去交前面的車,他以為只要一直在該公司,至少還可以混個幾個月,一直有現金進來,車子不怕交不出去,萬萬沒想到會被FIRE,斷了他的財路。

我問那位陳先生說,為何不先提醒我們車主,一起到公司去當面弄清楚,而是先抄了他,再一一告訴我們,不是教我們求償無門? 陳先生說,他們不得不這樣做,因為如果不FIRE劉,就不能提出"業務侵佔"的告訴 ( 提告日期: 2021. 02.25)。這就是在世界有良好信譽,在臺灣也最受歡迎TOYOTA,對於不肖業務的解決方式!

我們這47個人,應該絕大部份都不是因為業務人員,而是因為心有所屬就是想買TOYOTA,就憑這點,該公司就應該要負起責任而不是讓大家自認倒楣。而且可能對方手中有客戶的身份證信用卡資料,為此我一度在想要不就息事寧人。更氣的是,其間,還收到TOYOTA客服來電進行滿意度調查,在電話中我說了以上發生的事,客服人員,只是一直說對不起,但還是要我評分,之後又有客服滿意度紙本調查寄來我家,還說填寫後可抽大獎,我又在書面寫了一遍,但這都只是虛應故事,根本沒有後續的回應。

在此FB上,還有該業務人員因業績好而領紅包的照片,這位代理的陳先生還說,這是他們營業所所有人的回憶,所以他們也不會因此而拿下照片。這讓我想起,今天他離開了該公司,可能就去了二手車行或其他行業,覺得應該要把此事告訴更多人,以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https://www.facebook.com/toyotaXizhi/photos/pcb.3796161200443051/3796153597110478


先不論誰對誰錯,備份先

下班先,回家吃晚餐配著看
看了你3.4項匯款的過程
其實應該要加上請對方貼存摺影本重複確認
公司戶一定會有公司名稱 不會是個人名

我買機車車行也想叫我辦第三人險
也叫我直接給他現金就好
我還是直接看保險單上的資料找原廠業務聯絡
直接略過車行辦理
雖然我相信老闆人沒問題
只是可以刷卡會更方便
Toyota 都有對每個業務保誠信保險
叫公司請保險公司賠給你吧
謝謝樓上的提醒,剛才我馬上問了該營業所陳先生,他回覆如下;

是真的!誠實保險是有的,但是每個人投保的保額是200萬
這次的案件累積了將近快400(300多)根本不夠賠呀!
樓主你不是最慘的
我姐夫在1999年買一台ACCORD
當時繳了一年貸款
剩下45萬要去清償
就跟業務聯絡去到營業所
業務説等他一下他把現金拿去公司管理部繳清
後來我姐夫過了一個月後
收到銀行貸款通知書
才知道受騙
公司跟我姐夫上法院告業務
後來業務也説他也沒錢還
關1年多出來,後來有去到業務家
他也自己説,服刑完了,錢也不用還了
錢沒有命一條
我在轟打上班時,課長教導都是直接跟客人收取保費跟領牌現金,我一直覺得是露洞,出事公司會撇清這是個人行為。
Vivian Juan wrote:
因為疫情,去年底我決(恕刪)


看到第2項就知道你受騙了,改天類似這狀況直接匯公司較沒事。

相同案例在車界常見,
建議直接提告公司跟業代,
今天業代跑了,只要你有足夠證明,公司都應該先處理再由公司去找業代,
那有車主要自己負責,沒道理。

今天業代是正式員工,出門就是代表公司,他們有絕對的責任。
謝謝樓上建議,聽車廠人說有人也很激動要公司賠,但該所就只客氣的說明他們都有規範,可參考第10點,好像是指我們這些客戶有點欠缺常識!3月去驗車時聽師傅說,也有人來大吵還摔東西,但看看已經幾個月了,公司定調不處理這塊,但鼓勵我們去提告,而那位仁兄因為沒錢還債,簡訊已讀不回、相應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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