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草浪人 wrote:買新車簽的訂購...(恕刪) 所以結局是..1.新車用媽名字現金買斷2.買斷後弟弟找路人簽名把媽車子設定抵押貸款?3.繳了幾期沒錢繳了事情爆發?會不會是弟弟交車後三個月才設定貸款以至於只繳三個月就收到催繳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其實這件我個人是偏向業代跟對保人兩人其中之一在搞鬼我的疑點是1 宋小姐是連帶保證人,而樓主的弟弟理論上是弄不到宋小姐的雙證件影本的(連帶保證人需付上的證件)2 而對保人劉小姐,若誠如樓主所言的不實對保也就算了,有可能一次練續兩個關鍵人都驗錯身分嗎?而且宋小姐又是業代,所以這兩人絕對認識,所以要說宋小姐沒簽名,然這就是劉小姐搞的鬼了,兩個認識的人怎有可能會驗錯身分呢!就是蓄意不實對保!3 至於有網友提出的貸款遲繳為何逾時通知的問題,其實這很正常,因為一開始的資料就是假的,貸款公司通常會在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之前才會發文至車主的戶籍地,這點並無疑慮4 有網友提出宋小姐當連帶保證人公司會不肯,這點非常荒謬,誰要當連帶保證人都與汽車公司無關,更何況如果汽車公司高層當真不同意,這件貸款會過件嗎?現在就差在最後的直接證據了直接證據1 若宋小姐真沒簽名,那就是對保人全責,因為不可能一次驗錯兩個人的身分,而且和潤的專屬對保人應當與宋小姐相互認識才對直接證據2 若此件貸款屬新車貸款而非領牌落地之後再去申辦貸款,那麼受款戶絕對是汽車公司,也就是說直接排除樓主一家的對價關係了直接證據三 若屬領牌車之後辦的貸款,此時受款人必為車主本人,貸款公司必定已撥款方式入帳,然這個受款帳號若是購車前幾個月之前就開立的,那就是樓主家裡有鬼了,因為宋小姐跟劉小姐決不可能在樓主弟弟看車之前拿的到車主的雙證件去銀行開戶
阿草浪人 wrote:一. 為何開始都一...(恕刪) 我想應該不需跟妳筆戰,因為,我們報警了,而且,我們有電話錄音,宋小姐承認是自己把錢弄丟,然後只好去貸款,還希望我們能給時間讓她慢慢還完。但,人一直說謊,實在很難原諒,因為,連乙式保險後來查了,拿了錢都沒去保,為什麼會收到繳款通知?因為宋小姐後來沒去繳款,所以,寄來戶籍地址,所以,我們才知情,否則,我們根本沒注意到。要公佈貸款申請單的電話和地址嗎?原本宋小姐打電話來哭訴自己欠了一堆錢時,我們真的有起了惻隱之心,但,因為調出Toyota的入帳紀錄後,才發現根本謊話連篇,從給訂金就開始短少入帳給公司,後來又發現,連保險都要吞,實在難以原諒反正,報警了,一切法律處理,不用再帶風向球了倒是,如果宋小姐是找自己的家人出來假冒家母簽貸款申請書及對保,那麼,妳真的連累到家人了
合潤貸款的承辦員要倒大霉了代簽部分我有點疑問,假設車主本人都不知道的狀況下,其他非親人有雙證件跟印章就可以提現金去買車,之後辦貸款嗎?這樣子拿到的車主證明是真是假?阿草說都有給車主耶!!?這兩邊說的是同一台車嗎?????會不會是......
ysp036 wrote:當然有跟弟弟和弟媳...(恕刪) 這種簡單案件為何要請律師?刑事訴訟案件你提自訴,進入偵察庭後到庭抗辯,檢座若認被告有罪,會起訴至法院審判。若你是刑事附帶提起民事訴訟,針對財產損害訴求賠償金額,請大律師幫你追討還有實益可言。或你追求的是公平正義,希望宋姓業代有期徒刑被法院判決重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