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
小妹日前換車,
舊車經網路平台賣給一對夫妻,
因為這對夫妻前幾年幫親人作保導致信用破產,
申請車貸一直不順利,
大概因為與他們有緣,
也希望我的舊車可以幫他們載三個孩子到處看看,
我決定收他們2/3的金額,
剩餘的部分他們分六個月給我。
再利用我的舊車設定動產抵押直到餘款付清為止。
因為第一次自己賣車子,又遇到對方沒法一次付清的問題,
想請問以下流程是否正確:
1先在監理站的網站寫動保設定申請,等三個工作天
2和買方三天後約在監理站,收2/3金額後,辦理車輛過戶
3辦理車輛過戶,車主變他之後。再辦理車輛動保設定
4完成後交車
不知道程序2與3可以同一天辦理嗎?
這樣的流程有沒問題?
再麻煩各位大大指點。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