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回函如下:本署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規定,向潤滑油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收取每公升0.487元之回收清除處理費用,消費者購買機油時,販賣業者已將回收清除處理費轉嫁至機油售價中,是以,汽機車保修廠不得另以「廢機油處理費」名義向消費者收取費用。請台端檢具詳細資料(時間、地點、收據)向本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三組檢舉反應。聯絡電話:02-23705888 轉 業務三組PS:當你繳費時請注意(交收明細表)是否有收廢機油處理費,不過通常車廠會用別的(名義)變相收取廢機油處理費,如(引擎機油更換)模糊帶過.
Scott610529 wrote:本人目前為止總共購...(恕刪) 我不是T牌車主~~不過我回去原廠自備機油的話~也是有另外加收費用!!只是名目是"設備使用費"感覺好像比較好一點~~至少我看到技師有使原廠設備幫我換機油= ="""而且比樓主的價格便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