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期不是免費開箱試用,不能接受的話就去找口頭承諾開放試用的電視購物,
某品牌台灣代理的”執行長”,就是在那裡梳個油頭叫賣一戰成名的!
妳同事不是也有相同商品,不能幫忙驗貨?連個型號都不寫,網友也沒辦法幫忙
作判斷,是吧!?既然Momo都明著寫了,何必抱怨文落落長惟獨刻意迴避商品型號,
這樣就可以規避法律責任之追究了嗎!?
這裡不是妳個人FB,個人情緒垃圾自己想辦法去倒,要抱怨也該用論壇的格式與
資訊透明度,假如“真的”理直氣壯,網友何必扳著臉去指教一位經濟狀況吃緊的
新手媽媽!?手頭緊就多作點功課,下手前多問一下亦可,這樣妳比較可以保證花錢
買到合理合用的東西,或是知道消受不起省下這筆錢,
現在大多數智慧手機不也是可以錄影,而且畫質基本OK,應該不至於弄到東西退了
還要付錢,廠商要吞下這筆退貨同樣難以下嚥的雙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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