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mama wrote:樓上各位好像都沒看懂(恕刪) 1/2 吋是 對角線長度不是面積. 所以. 所以你說的為FF 1/15 只是單一邊. 如是面積比是 平方倍. 變成1/225那6000萬pixel 的 (1/225) 是多少約 26.6萬. 請問你能接受嗎??
happylin wrote:1/2 吋是 對角線長度不是面積. 所以. 所以你說的為FF 1/15 只是單一邊. 如是面積比是 平方倍. 變成1/225那6000萬pixel 的 (1/225) 是多少約 26.6萬. 請問你能接受嗎??回覆 我說的1/15就是算過的面積
449828 wrote:你不知有沒發現,感光(恕刪) 我其實發現一個更奇怪的問題仔細看現在的手機鏡頭大不是真的大一寸感光元件跟1/2感光元件的手機仔細看鏡頭,扣掉裝飾的部分其實是一樣大的我其實一職很想討論這個問題,終於看到這一樓
早年曾有國外網友拿同為600萬像素的富士f30(1/1.7")和nikon d70(aps-c)比較光線良好的情況下f30不輸d70甚至有些場景還贏過d70所以單純只是把單位像素面積增大我覺得優勢不會很明顯尤其現在還有像素合併這種怪招,高像素的優勢更明顯(有用過htc m7/m8的體會應該很深刻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