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凡一 wrote:
哪裡沒看完?東西優惠卷給人用~買了東西以後過了退換貨時間才提告~個人行為不當當然有~但商家行為更可恥~一間那麼大的公司~沒一個行政人員發現?買了60萬東西了華碩沒去注意這個超級VIP?試問?回我話的大大買了多少華碩的東西?
呵~~
不當得利 要求返還, 必須要在退換貨時間 鑑賞期內? 你這什麼神邏輯
社會上一堆 詐騙 侵占 不當得利的案件, 難不成都要在事實發生七天內追討或提告?
華碩 幾個月後帳目對不上 才去追討, 提告, 不行?
你當查帳有這麼容易?
連最基本的實體超商銷售, 找錯錢 帳目不對 都要近月底 月結 對不上來才追查, 每每追查到(調監視器去檢視) 也要1~2個月
你真以為帳務出錯是能在幾天內就察覺並追討的?
給你個我自身實例: 我之前用街口支付在超商小額消費, 超過一個月後 超商+後端銀行才跟我追討短收金額 (它少扣30元). 商家超過30天才跟我追討, 那這實例 你覺得商家可恥嗎? 你覺得商家無論如何都該自己吞?
我這是30元 樓主是20萬 華碩不該追討?
網路購物60萬是超級VIP? 該有專人及時察覺 處理? 呵 你見的世面太少了
PCHOME 每年買超過百萬的 比比皆是, 小弟不才 沒破百 但每年至少也破50
60你就感覺良好 覺得是超級VIP?
還有, 網路購物是系統化 帳務化, 能否及時對帳 跟公司大不大 是否行政人員一堆 有何正相關
各司其職 又不是每個單位的人都有職權去檢視帳務
系統+帳務的問題 往往都要公司結算後才會顯示異常
折扣券百百種, 樓主是用系統漏洞 違規重複折抵, 這也不是單純的數字 帳務問題, 不是能隨便一個行政人員 看一看 計算機按一按就能察覺異常的,
還要法務去釐清適法性 是否真能這樣重複折抵, 就算可以告 也要報上去 看公司決策是否要執行提告
牽一髮動全身的事 怎麼可能在退換貨時間內解決
你肯定沒開過公司, 才會把查帳 追帳 想得如此簡單,
退換貨時間內提告(鑑賞期? 7天內? 10天內?) 我笑了
超過退換貨時間才追討 才提告是商家可恥? 呵~~
原來你某些思維 邏輯 跟樓主 頗為相像
要知道, 樓主被告 還神隱了. 那你覺得這件事是樓主 還是華碩 站不住腳?
事後追討該有的價金, 早已出貨 並給樓主持有多月的商品價格. 這樣是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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