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支持華碩
企業不差這20萬
但用法律教訓人就是爽啦

人格偏差就是在這些地方
購物流程有問題
直接寫信給他們
原廠都常給額外的好處吧

講得自己很有錢
然後又貪小便宜
笑了

一開始還想要學Dell出包事件那樣上PTT發好康給大家一起買帶風向
賣方准許退貨嗎?大家兩不相欠,還是說不許退,這60萬我賺定了?
總結一句話 你就是買太多了 人家生氣了
在這裡留言挺樓主的不知道會不會以後也被華碩提告...? 因為這事華碩所損失的企業形象可能就不止20萬了,我想。
持續關注囉~
就說事情沒想像中簡單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好久沒來關注了,樓主呢??
信我者天堂近了!!
黑啊
更新一下嘛
當時大家討論這麼認真
如果有跑過法院的話
不管是和解還是怎樣
讓我們知道一下實務的態度啊
https://www.flickr.com/photos/roxsoul/
s29748103s wrote:
本文章看完再來回話比(恕刪)



哪裡沒看完?東西優惠卷給人用~買了東西以後過了退換貨時間才提告~個人行為不當當然有~但商家行為更可恥~一間那麼大的公司~沒一個行政人員發現?買了60萬東西了華碩沒去注意這個超級VIP?試問?回我話的大大買了多少華碩的東西?
一非凡一 wrote:
哪裡沒看完?東西優惠卷給人用~買了東西以後過了退換貨時間才提告~個人行為不當當然有~但商家行為更可恥~一間那麼大的公司~沒一個行政人員發現?買了60萬東西了華碩沒去注意這個超級VIP?試問?回我話的大大買了多少華碩的東西?



呵~~

不當得利 要求返還, 必須要在退換貨時間 鑑賞期內? 你這什麼神邏輯


社會上一堆 詐騙 侵占 不當得利的案件, 難不成都要在事實發生七天內追討或提告?



華碩 幾個月後帳目對不上 才去追討, 提告, 不行?

你當查帳有這麼容易?

連最基本的實體超商銷售, 找錯錢 帳目不對 都要近月底 月結 對不上來才追查, 每每追查到(調監視器去檢視) 也要1~2個月

你真以為帳務出錯是能在幾天內就察覺並追討的?

給你個我自身實例: 我之前用街口支付在超商小額消費, 超過一個月後 超商+後端銀行才跟我追討短收金額 (它少扣30元). 商家超過30天才跟我追討, 那這實例 你覺得商家可恥嗎? 你覺得商家無論如何都該自己吞?

我這是30元 樓主是20萬 華碩不該追討?



網路購物60萬是超級VIP? 該有專人及時察覺 處理? 呵 你見的世面太少了

PCHOME 每年買超過百萬的 比比皆是, 小弟不才 沒破百 但每年至少也破50

60你就感覺良好 覺得是超級VIP?



還有, 網路購物是系統化 帳務化, 能否及時對帳 跟公司大不大 是否行政人員一堆 有何正相關

各司其職 又不是每個單位的人都有職權去檢視帳務

系統+帳務的問題 往往都要公司結算後才會顯示異常

折扣券百百種, 樓主是用系統漏洞 違規重複折抵, 這也不是單純的數字 帳務問題, 不是能隨便一個行政人員 看一看 計算機按一按就能察覺異常的,

還要法務去釐清適法性 是否真能這樣重複折抵, 就算可以告 也要報上去 看公司決策是否要執行提告

牽一髮動全身的事 怎麼可能在退換貨時間內解決



你肯定沒開過公司, 才會把查帳 追帳 想得如此簡單,

退換貨時間內提告(鑑賞期? 7天內? 10天內?) 我笑了

超過退換貨時間才追討 才提告是商家可恥? 呵~~

原來你某些思維 邏輯 跟樓主 頗為相像

要知道, 樓主被告 還神隱了. 那你覺得這件事是樓主 還是華碩 站不住腳?


事後追討該有的價金, 早已出貨 並給樓主持有多月的商品價格. 這樣是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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