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Snice wrote:
哈摟,Mikeab,我也有幾乎類似的經驗,事發在2015年8月下旬初,接電話的是我爸,金額是3990,收到的是mobia x1(業者一直扯聯發科,誰知寄來的卻是智慧型手機的公媽mobia x1,只有一張小晶片是聯發科的),經過一番折騰後,我已在2015年9月初收到台灣印象生活館的全額退費。
當時我有打去1950問,他說像我的這種情況屬於訪問買賣,收到東西後,是可以在7天鑑賞期內打電話去向業者要求退費,而且可以要求「無條件退費」。
7天鑑賞期的計算是在收到東西後的隔天起算鑑賞期,例如週一收到,週二就是鑑賞期第一天;
至於業者最慢什麼時候該將金額匯回來,是在你聯絡業者要求退費後的隔天起算第一天,於15天內,業者必須將退費匯回消費者指定帳戶。
在此,必須注意的是,你要堅定要求客服(一開始向你或你家人推銷的那位客服,但你必須透過那位T經理,例如客服打給我爸,我叫我爸叫她打給我)無條件退費(運費理所當然對方付),而且一定要15天內,跟她說一切照消保法來。(她一開始還要我爸自行負擔500元才退,我爸不懂,只給他殺了300元,我只好出面要她無條件全額退款,500元好像是他們客服會被扣的錢,因為客戶退貨;她也一直說公司退貨流程要2到3週,我從頭到尾就是一直堅持15天內,她最後就說我會特別跟我們經理講)
感謝版友過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