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大布丁 wrote:
我朋友找荊醫生割的 ...(恕刪)
荊偉政眼睛二修還收費做不好還要告人被法官認證留疤喔
找醫生不是找成功案例而已,要看他怎麼對待他修不好的患者, 璞美荊偉政提告嚇阻失敗患者留負評,要醫美受害者噤聲,妨礙名譽他告不成,反而曝光他怎麼對待患者而已。
妨礙名譽本身成立的要件是真實惡意,他是開業的本來就可受社會大眾檢驗公評,實務上你針對社會大眾避雷善意傳播評論,醫美業者根本告一個輸一個,璞美荊偉政告患者妨礙名譽都敗訴。
你留負評有可信以為真的術前後拍攝照片等證明他哪裡做不好就可以,不用到很嚴密的醫審會鑑定證明,他根本告不成你不用請律師。
台灣民眾應該多搜尋下面這些提告患者敗訴的業者的公開資訊做功課,荊偉政提告他二次重修做不好還收費的患者,被法官在不起訴書裡認證修不好留疤,大家要睜大眼睛。我基於希望大家能慎選醫生的善意,公開揭露這些可受公評的資訊。
荊偉政敗訴判決書在這裡
https://reurl.cc/Z9Ymql
https://reurl.cc/KexOmq
我希望大家能了解台灣醫美業者和患者的關係被衛福部定位醫患關係不承認醫美是消費關係,因此沒有任何消費契約保固可以成立, 醫美關係不是一般消費關係,法律上沒有消費者地位。台灣醫美業者口中的保固沒有法源依據自然沒有法律約束力,何況找同一個醫生重修通常是無力修復下場不好,所以當你被做壞時業者提出給同一個醫生重修這條路你不要想,醫美沒有法源依據的保固話術發揮二修繼續收錢的功能跟拖延你六個月內刑事追訴業務過失和兩年內民事損害賠償的追訴期的功能。他第二次給你做差,你仍然得透過提告才有辦法討回公道,但是這個提告又是要經過醫審會的鑑定,非常的不確定性。所以很多人不願意提告,所以他們二修又佔了很大的便宜,收了一筆錢重修做得更差也不退,這種假保固真收錢修不好可受公評的事你公開,他下一步就是真告你。
所以真真假假你得從法律面看清楚。
你要求退費非常多業者抓準患者不會為幾十萬告到三審的律師費提告的心態,不肯退錢的醫生占大多數,因此你看到負評的醫生,多半都是沒有退錢賠償患者才被公開的,不要說什麼醫生總有失敗案例,裝潢總有失敗案例,但裝潢爛尾我要不要找你對我的錢負責?
另外上圖google負評中Kitty的案例醫生還隱瞞術後髮際線後退和凹陷等風險未做好知情同意。我基於對社會大眾的善意會繼續告知大眾如何避雷醫美和保護自己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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