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大陸的山寨機跟山寨車...根本就不違法???

想請教熟習法律的大大們...
原來山寨機,山寨車,如果廠商沒有申請新式樣之類的專利,
是完全不受其他法律(包含著作權法)保障的嗎???(全世界,包含台灣[2/25 pm2:29新增修改])

那當初super shuffle怎會輸呢?
困惑中...想請大大解惑...

拜託各位大大~小弟的山寨是泛指仿冒外觀產品,並非只限於大陸法令
為什麼我第一個想到的是PORTER國際標........
對岸的法律,當然是對岸自己定的
沒啥好討論的!!
也沒啥好surprise的 @@
要去那裡投資
就得接受這樣的法律
這是遊戲規則
sunagin wrote:
為什麼我第一個想到的...(恕刪)


他們好像前陣子和解了
對岸的做法妳又不是不了解,共產主義,會說自己有錯嗎??

同樣的問題要是發生在台灣,大概..........又是一場兩個顏色的對決!!
新年前最震撼的山債商店
85度C Vs 85oC
一堆人還不知道買到仿的
我在墾丁‧天氣晴 wrote:
阿六仔都很正大光明的仿了

因為在大陸你跟本咬不到他

阿六仔都很耐斯的

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這個誤會可大了哦~~!!!




terrywu1978 wrote:
新年前最震撼的山債商...(恕刪)



85度C Vs 85oC... 我好奇是85度C來大陸后才有人山寨的或者是之前已經有了。


小弟記得之前新聞有報過
某個國家的公務員到中國考察智慧財產權
terrywu1978 wrote:
新年前最震撼的山債商...(恕刪)


這種同業的商標圖像,文字近似之問題,

原產商是可以到智產局控告對方侵權,

侵權是否成立由智產局來認定,
三貓之僕 wrote:
小弟記得之前新聞有報...(恕刪)


嗯?
是同一個的省級官員去中央考察智財權吧
你記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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