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的行車觀念是否有錯?

瘦虫弱精 wrote:


跟你講第一次
開...(恕刪)

當時已到高點,他就不能讓我完再來嗎
L.Y.Ccccccc wrote:


我覺的
第一,他...(恕刪)

他都開遠燈射我了

我放慢車速沒繼續加速

他還不知道我也沒轍....

如果他單純閃2下大燈我還會靠邊讓

一直開著就不行了
宮保GG wrote:

寶劍哥

那是我啦...(恕刪)

原來就是你

我還在想會不會是你

因爲他經過時

我聞到宮保雞丁的味道
a01205168 wrote:
這事發生在10/5晚...(恕刪)

單線道 你按規定速度行駛(無龜速)
後方想超速 超車

就看他的本事 本錢
當然也可能他老婆快生了
aaaomc wrote:
要怎麼讓後方來車知道...(恕刪)

我沒無故減速阿....

他用遠燈射我
mini lai070 wrote:


在單線道要讓後車...(恕刪)

是啊,他如果閃2下,我肯定讓他
要超車是閃大燈不是一直開著遠燈。會開著遠燈,通常是嫌你是龜車開太慢又一直不開快一點。
要讓車記得要打方向燈再減速靠右,不然後面的車根本不知道你減速是要幹嘛,搞不好會認為你是故意減速擋路。
seatree wrote:
要超車是閃大燈不是一...(恕刪)

我開快70還不夠快嗎?
難道要我開100?
要快不會自己超嗎?
我不懂

a01205168 wrote:
我沒無故減速阿....

他用遠燈射我淚


依照「台灣地區汽車行駛公路暴走競技交戰暗黑潛規則」規定:
第13條
一、汽車於公路行駛中,後車投射遠燈,視為對前車提出暴走競技交戰要求,前車不得拒絕。
二、前車受後車前項要求時,應減速等待後車超車,並以二車併行瞬間為攻擊發起線。
三、二車併行瞬間,前車應長按喇叭(不得低於5分鐘),示意暴走競技交戰開始。
四、前車放慢速度後,不長按喇叭、又不進行暴走競技,視為對後車極度輕蔑。

1、他都開遠燈射我了→後方遠燈照射=後車已提出暴走競技交戰要求。
2、我放慢車速沒繼續加速→前車減速=樓主已無條件接受暴走競技交戰要求。
3、樓主在併行瞬間沒有長按喇叭+加速,實在很失禮。
4、樓主放慢速度後,不長按喇叭、又不進行暴走競技,已經充分表達出對後車一種極度輕蔑(後車不配跟我交手)

我覺得樓主在三大報頭版登個道歉啟示,再送一籃水果給對方,雙方把這件事當粉筆字擦掉算了。

a01205168 wrote:
我開快70還不夠快嗎?
難道要我開100?


說真的,小孩騎滑板車也不只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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