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一件民事糾紛
對方用2萬債權憑證扣押我10萬的銀行存款跟1500萬的房子還有500萬的土地

這份債權因為有問題已被我異議且供擔保金停止
這邊雙方都是依法處理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法院執行處
明明知道強制法50條規定不得超額查封
但是書記官竟然能查封3樣東西遠超過價值

去法院異議法官也才裁定不得查封房子土地,但是拖超過30天執行處還是沒撤銷設定,當然10萬元也是被法院扣走

我覺得很奇怪執行處這樣沒有違法嗎?
要找誰申訴啊??
這已經不是找律師的範圍了
文章關鍵字
但是書記官竟然能查封3樣東西遠超過價值
>

很好奇是 哪三樣

鍋碗瓢盆?

sandypan1211 wrote:
很好奇是 哪三樣
鍋碗瓢盆?


10萬的銀行存款跟1500萬的房子還有500萬的土地

ellesses wrote:
這已經不是找律師的範圍了.(恕刪)


這才是要找律師的範圍阿

專業的要找專業的去對付

也許01的確臥虎藏龍

不過,還是嘴砲居多,會耽誤你自己的權益啦

---------------

就個人淺見:瀆職或是違反行政程序法都有可能
但是瀆職要具備的證據可能比較難找
所以就先從行政程序下手吧:到底承辦人員有沒有延誤行政時效
因此導致的損害,還可以考慮國賠
傲笑憐 wrote:
這才是要找律師的範圍...(恕刪)


謝謝 已經申請國賠
因為被莫名查封房屋土地造成名譽受損
跟無法去銀行借貸造成資金缺口造成金額損失,希望這些公務員在執行國家給予的權力前能仔細並不違法的執行

ellesses wrote:
去法院異議法官也才裁定不得查封房子土地,但是拖超過30天執行處還是沒撤銷設定...(恕刪)


都拿到法官的裁定書了
拿執行處沒轍?

向他的上級訴願吧,申請撤銷原處分..
mark0826 wrote:
都拿到法官的裁定書了...(恕刪)


我感覺是這個書記官處理事情很扯
當我問他違反強制法超額查封
他竟然扯因為一開始沒去扣銀行帳戶
才會去封房屋跟土地

我就說閱卷明明看到對方有查到銀行帳款
裡頭幾百萬現金不去扣
偏要來查封房子跟土地
已經明顯違法了 書記官就說他沒看到銀行帳款,然後我異議後他馬上去扣十萬
房屋土地卻拖一個多月死不註銷

真的覺得他在亂搞

ellesses wrote:
最近碰到一件民事糾...(恕刪)


書記官哪有這麼大權利

他就照法官檢察官指示阿

趕快吉 吉死他
董鰓康 wrote:
書記官哪有這麼大權利...(恕刪)


書記官是沒那權力
但是很多亂搞的 網路查的到一堆
有吃案的 壓案的
還有侵吞保證金1800萬落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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