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打球,休息時與一群人聊天,其中有一位約五十多歲的計程車問蔣。
聊阿聊聊到我剛收到燃料費繳納單。
我就說,政府給計程車司機免燃料費就是就是變相買票,自用車要牌照稅,燃料費,計程車卻不用?
其他人都說,對阿,這根本就不公平,要公平就是隨油徵收,加多少收多少。
然後我就說,像是ETAG一樣,跑多少公里收多少公里,大家都平等。
這時計程車司機開口,他說不認同我的說法。
他說,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是不公平的,以前他在台北載客跑高速都不用過路費,現在一上高速就收錢,他上去又不一定有載客。
隨油徵收更是不公平,他們計程車,空車找客人的時間比實際載客時間多,沒載客浪費的油錢為何要繳燃料費?
這時我們其他人滿腦問號,你在講什麼鬼?
然後計程車司機就說,不跟你們說這個,談這個傷和氣。
我們是靠車營業賺錢,不能跟你們民用車比較拉!
我們的車里程高,消耗快,到時要賣也沒價格,本來就不應該繳牌照稅。
然後我就。。。額...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