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大約描述一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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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我向日必購代購先生詢問雷神巧克力代購,
先訂了4箱,LINE聲稱2月十號那周絕對會到
因為是自己人回台灣 不會有海關等問題便宜又划算
於是能力範圍內自己訂購了4箱,
看到日必購網站好多年,聊天時聊的也挺開心,
樂於新交了一個朋友,於是深信不疑,
但是約定的時間到了 既然說卡海關?
我沒多想,問一陣子後還是選擇相信他~
拖啊拖 中間也約了兩次拿貨 都給我理由放鴿子
有一天還剛好我腸胃炎 相約晚上九點 結果拖到10點11點才跟我說沒辦法
我活該 准時赴約 等等等 腸胃炎又吹冷風(那天超冷)
算了!!我也體諒他!!代購!!海關!!日本暴風雪!!沒辦法!!!!
結果到了2月底~告訴我貨要放行了~有多訂~要不要追!!
跟的媽媽們當然要!!大家都缺貨啊!!
就這樣!~陸續追加陸續問~
期間幾天都聊天 陸續轉帳到十幾萬~
(因為一天只能轉三萬所以陸續)
最後就是~這禮拜1~
他說他朋友訂的結果朋友給他取消,
把他當朋友,又雞婆熱心,又想賺錢的我
就幫他問~其實也知道一定賣的掉!!
後來問好~全收!!但後來我也告訴他!!
大家之前的貨都還沒收到就一直匯款!!不太高興!!
反正已經匯了10幾萬,剩下的等面交付尾款就好!!
結果他生氣了~他說他已經跟廠商講好了
結果現在我不先付那幾萬$ 他跟廠商吵架
說搞不好又會拖貨之類的
搞的我有點不高興
但是 目前為止我還是相信他 還是當他是朋友
所以 他後來不回之類的 我還傳簡訊跟他說
覺得他很很好 很喜歡他 想當朋友耶
心情不要不好了之類的
後來 越想越奇怪
從一開始的自帶行李到後來既然可以訂到77箱??
上網一查!!好多關於他的問題文章!!!!!!!
當然我不想隨便懷疑我的朋友,
只是後來就..扯破臉喇!!
昨天退了11000$跟寄了本朋友想買的畫冊來給我
(稱全新結果打開側頁就泛黃)!!
到了今天 說甚麼 桃雷(某款雷神)我訂的數量他只拿的到兩箱!!
所以光這取消的 林總算起來 給他的錢=超過訂購總額33900
沒貨不就該退款嗎?
要他退款既然告訴我他有他的作法!?
然後又繼續辱罵,PO個資..
說今天晚上七八點會先退9千,也沒退!!!!!!!!!
....
---------------------

昨天對方打到我公司亂投訴真的是壓垮我脾氣的最後一根稻草!!
因為影響到我們公司了!!今天去警局花滿久時間~也瞭解了些事態&管道
先謝謝所有私訓給我的大大們!!
還有酸我之類的大大們~原諒小妹個性比較弱弱的.不喜歡把事情鬧大~
緩緩處理中..今天他說晚上七八點會先退我9千,時間過了!沒匯款!
又一個謊言........他說"我9000還沒退就是在等我報案 然後大家法院說"
這是否恐嚇??對話中還會忽然PO我家地址.....

E-Japan日必購的侮辱恐嚇事件!?!??!

mini傳慧 wrote:
最近新的po文關於代...(恕刪)


小弟又來練習貼圖了~





只要您不修改內文~

我相信~

會有很多鄉民願意幫您的~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我會改耶!! 因為我正在打大約的來龍去脈... !!

mini傳慧 wrote:
我會改耶!! 因為我...(恕刪)



沒關係~只要您記得以下幾件事就好~


1.陳述事實就不是毀謗的構成要件~

2.請盡量保持冷靜並減少言語的漫罵~

3.小心網路用字遣詞~





以上三點作好~

包您可以全身而退~

其它的不用管它~該收集的資料備齊就好~

加油~!!



下面請其它鄉民接力...................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我不喜歡罵人的~
只是被他辱罵,
PO個資的行為真的搞的受不了!
你們說說,
周四晚上九點聯絡我有無貨,有貨當晚送來,
沒貨隔天先退訂購者們的錢約14萬,
我個人的錢讓他緩到隔周五!
(下周五之前要全額退還)

他會不會超過協定呢??~


今天的9000他就沒退了!! LINE裡面寫得清清楚楚今晚七八點!!
當時我在警局,警察也問我退了沒呢!!
補上描述了!!
可以看看我這是怎麼了@@!!!
..............................

請樓主放心

此帖沒有涉及到"個資法"
以及"妨害名譽"
任何刑事責任

而且催您去報案的也是對方
真的就出張嘴愛玩
結果就是真的報案,現在就看對方怎麼接招

因為.........
恐嚇.........
是檢察官一定會主動偵辦的
而若是否再行追加其他刑事責任
端看檢察官

目前觀看您的情況
不是詐欺問題
而是恐嚇罪
詐欺問題可以先擱一邊,如果對方有按照日期退款,這方面會由檢察官認定是否起訴

而打電話去您公司騷擾這部分
"可以跟檢察官追加另外提起妨害名譽訴訟"
因為打電話去您公司這已經涉及到個人名譽行為哦

另外建議樓主
如果大量修改文章
請務必將三聯單傳真或是直接上傳給版務看
這麼一來
就算有人檢舉大量刪文
這篇帖子應該還可以保住
不然就是您用回覆的方式予以新增

PS:有件事可以建議您
當您出庭時
請假方面可以跟被告要求賠償
請當庭跟檢察官告知
檢察官會自動幫您提出刑附民
這麼一來就不用另外遞狀


mini傳慧 wrote:
最近新的po文關於代...(恕刪)



標記一下。
媽個挫冰...

PS:
還有
您這金額已經過大
您可以先跟承辦員警,請員警詢問局長是否可以先行凍結該人帳戶
這是"自保之道"
也是"權益"

凍結帳戶可以跟承辦的分局派出所長提出

避免這段時間金額轉出
而若轉出沒關係
就我之前說的
如果對方沒退全額
請跟檢察官詢問調查"損害債權罪"
這會攸關到該人所脫產的任何人事物,也就是幫助犯或共犯行為
一但那些人說出是照該人所指示
恭喜
這又多了教唆罪

一切都可以找您當地法院的地檢署"訴訟輔導書記官"諮詢哦

還有您這案子
應該開兩次庭就可以結束
第一次是確定雙方本人
第二次是補充
檢察官應該就會聲請簡易判決了
謝謝你!!
我目前也在詢問律師朋友們喔!!
感激你們沒有不耐煩!!

--

好的!!
因為購買者中有位媽媽的老公是刑警~
我在告知他看看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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