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開徵生育稅
以每個家庭一對夫婦來說,年收入在150万以下者,生一個小孩就不加稅,生二個就開始有獎勵,生越多獎勵越多,沒有生育就要繳生育稅
家庭所得增加,基本生育數就增加,年收入達300万者,生二個才能不繳稅,以下繳稅,以上獎勵
所以像嚴凱泰,跟郭台銘,等頂級富人,基本生育數都至少要生12個,從富人收到的稅金可用來獎勵生育足夠的人
目前有些過度生育的貧困家庭,也可得到一大筆獎勵金來改善目前的生活
這個方法還有一個好處,當富人生多以後,死後財產就不再集中,大幅分散,改變台灣總是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可說是2全其美,當然年收入多少生多少才足夠,是否無法生育,這是可以討論的,這裡只是提出構想,要改變崩壞的台灣,必需立刻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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