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聽我媽講
表妹跟她老公在打離婚官司
今天我打給表妹問事情的經過
問表妹這位女生是誰?聽到名字我嚇一跳
因為這位女生一個禮拜前 我還跟她在臉書上面聊天
她目前還跟表妹在同一個公家體系工作
今天我特地去她的臉書上看
隨便一個發言就200多個讚
好像這件事也沒影響她的生活
她就像一堆草裡的花....是個很耀眼的女生
我很想在臉書直接點出來
但看表妹一直很低調
對她的摯友也一個都沒說
我就忍下來
局長把表妹的老公暫時調走
表妹跟小三在同一棟大樓工作
因為目前沒缺也沒辦法調走
我想起表妹三歲的女兒
當初不應該介紹他給我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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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火車 wrote:
昨天晚上聽我媽講表妹...(恕刪)


所以是你害的~
那你應該要發懺悔文才是

台中火車 wrote:
昨天晚上聽我媽講
表...(恕刪)


怪我囉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快把『她』的圖交出來。

01很多30cm的如果看上眼就去追了。

你表妹的老公就會哭著回頭了!
刪掉了刪掉了刪掉了刪掉了刪掉了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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