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中天新聞)高雄法院說 廠商沒說沒含塑化劑,所以不用賠償消費者...連要求退貨退款都不行因為老鼠吃了30 天沒死...法律沒規定食品要檢驗...小孩吃也不會死...-----法律不是該保護消費者(弱勢者)?真想餵這些法官吃這些含塑化劑的保健食品
jiunyiu wrote:詳情不知,如果是真的.........哪個白痴法官判的...(恕刪) 看新聞是說藥房老闆賣得給小朋友吃的保健食品含塑化劑讓家長退費然後他去要求廠商退費結果廠商不退 打官司 也是判不需要退費理由就是上面的...這種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