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務部打算修法,可能將輕微竊盜罪從公訴罪改為告訴乃論!!

看來治安要變好了-

犯罪率要降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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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287 wrote:
最近法務部打算修法,...(恕刪)

法官的案件也少了,證明台灣人很喜歡順手牽羊?

cowboytwn wrote:
法官的案件也少了...(恕刪)


警察也可以裁員了!!
很好 . . .

記得多年前有新聞報 某一老翁偷拿鄰居報紙就被依竊盜罪移送 . . .

不也是遭一堆所謂鄉民以小題大作的理由公幹
剛剛新聞也講了,
在德國1千歐以下也是算微罪,
我之前去西班牙,
朋友跟我說,在西班牙4百歐以下的竊案,警察是不受理的~

257287 wrote:
最近法務部打算修法,...(恕刪)


可能是最近太多偷食物偷必需品的案子
有本事就增加人民所得阿 東西被偷還要自己出錢打官司 這樣跟開放順手牽羊有何不同

seth_4 wrote:
可能是最近太多偷食物偷必需品的案子...(恕刪)


這樣去便利商店打工的 慘了~

賺的錢 不夠賠給被偷的!!
我支持!!!
不過要12歲以下!!!甚至更小,且金額大概150元以下
小學看過有差不多同齡不過是偷支15元自動鉛筆
店家就叫警察....
真的很可憐,這輩子留汙點
雖然我從小沒偷過東西,包括父母零錢
也很討厭小偷

街口 wrote:
很好 . . .

記得多年前有新聞報 某一老翁偷拿鄰居報紙就被依竊盜罪移送 . . .

不也是遭一堆所謂鄉民以小題大作的理由公幹


成年人活該
6塊錢養樂多也要坐牢

seth_4 wrote:
東西被偷還要自己出錢打官司 這樣跟開放順手牽羊有何不同


思想果然前衛過人 . . .

257287 wrote:
最近法務部打算修法,...(恕刪)


支持~
有些真的是小題大作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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