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某銀行的電話行銷專員(個人信用貸款)
剛開始面試有說保證底薪前半年"25000"
指的是20000底薪+5000學習津貼
5000學習津貼是6:30~7:30的加班費!!
只要這個月你每天上班都有到7:30就有學習津貼可以領!!
(我們領薪水是5號領底薪20000,20號領學習津貼5000,下個月5號在領獎金)
我在這個月份的7號離職聽同事說
"在20號以前離職的員工不能領學習津貼5000"
我想想問題是我上個月都上到7:30為什麼不能領也沒請假~
於是很不相信的打去給主管 主管說 要問另一位主管
得到的答案是 離職員工確定不能領5000津貼 !!!!
說當初進公司有簽什麼合約 如果20號以前離職就沒有!
我跟另一個離職員工根本不清楚我們有簽那種東西!!
就算有簽好了~勞基法說不管上幾天班公司都要給付薪資!!
加班也有加班費吧?不然當我們白痴?浪費時間?



根本是壓榨我們員工的薪水!!!
還有他們網路履歷也是打保證底薪25000!!
如下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工作性質」: 全職
「職務類別」:
電話行銷人員、客服人員、國內業務人員、電訪人員、國內業務人員
「工作待遇」: 面議
「發展遠景」:
★電話行銷客服人員
享有保障底薪$25,000+高額獎金
雖然沒有豐富經驗,但熱情、積極
歡迎加入我們的團隊~
★電話行銷客服人員(有經驗)
享有保障底薪$30,000+高額獎金
招兵買馬想挑戰高薪、有企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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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各類項教育訓練。
協助快速累積個人財富。
http://www.1111.com.tw/job-bank/job-description.asp?eNo=56307756
請問公司這樣的制度合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