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下訂前請記得三思而後行(事情已解決落幕)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高招高招,佩服佩服!

為什麼康康最近都在回這些很奇妙的文
你好~~頭貼是發胖後的本人喔
小蜜蜂嗡嗡嗡 wrote:
為什麼康康最近都在回這些很奇妙的文

哈~就無聊純粹打發時間嘛!

蜜蜂姊姊又不陪我…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樓主中文能力真差,我看了很久,努力畫了重點:
baby.com wrote:
這是有關於昨天晚上的血淋淋事件
訴情是這樣擠的

昨天晚上11點半左夜接到一通語氣10分不友善的電話
問我什麼時候才可以匯款
當下霧煞煞根本還以為詐騙集團之類
但來電者聲音明顯踩到狗屎一開頭就很不禮貌

之前我在某網路平台手刀下單訂了放大隱眼(好辣我知道這對我眼睛很危險...
因為我有應徵此賣家隱眼麻豆所以價格又更便宜
後來過幾天又在別的網路平台看到一毛一樣的但是價格卻又硬生生更合理
於是就又手刀下訂了
(請勿模仿避免殘害目啾
不過我有訊息給第一家賣家跟他說我不要了之類
但是沒有接到此賣家回應已收到之類導致此事件發生
ok前言已完畢現在畫面進到昨天晚上

像前面講到的
此賣家披頭就問我怎麼還沒匯款何時才能匯貨已經到了
經過一番溝通後才知道此賣家是我退訂的那家
於是我就說不好意思我現在不需要了
對方就開始大爆走說我怎麼可以這樣訂了又說不要
我就說真的很不好意思可是我有訊息給你說不要了
總之同樣的對話一直重複
對方就堅持他沒有收到我的訊息並且有打過好幾通電話我都沒有接是我的失誤
可是當我說我從來沒有接過這位賣家電話時他就說我騙人巴拉巴拉
對方有說他賣很久了然後他堅持的重點是因為他說隱形眼鏡他幫我訂的度數不可能剛好有人會有這樣他根本賣不出去這樣就損失了(我是525的
我知道這其中當然有我的疏失所以語氣一直很好也不停的說不好意思對不起之類
對方就說我不要你的對不起我只要你趕快匯錢(從另一角度說賣家要賺錢也沒錯
我就一直表明我的立場說不好意思我真的不需要了現在
然後這位賣家就說那他退一步運費他自己吸收他要用貨到付款的讓我購買
然後還說如果我一直沒有收他就要不停的打電話給我煩到我收為止
然後我就也爆炸了
不過還是語氣很和緩畢竟這件事我真的也有錯
後來到最後對方說了一句沒看過你這麼爛的就掛了電話

後來我上了MSN這位賣家傳了我們之前的對話紀錄給我看
一看日期居然是4月中旬的事情
總之一直到今天這位賣家沒有再打來了
如果他再打來我還是會跟他說清楚

然後我想問的重點是
因為他說他的隱眼是從韓國進口的所以都必須要跟韓國訂貨
那這樣如果要幫客人訂貨前不是應該要先確認客人是否真的要購買才會幫客人訂麻
所謂確認客人是否要購買就是先收錢或訂金之類
當然這位賣家可能是良心事業相信所有客人都會購買才這樣沒有先收錢就下訂
這是第一點
再來是他說他這樣賣不出去所以一定要我這個始作俑者吸收
但是他有強調過他賣了很久了
我是在想說就跟一般市面眼鏡店一樣
不也是很多度數款式都有麻怎麼他們就不怕賣不出去呢
最後一點是
4月中旬的事情到現在快7月了才來
我是否可以有理由懷疑他是真的賣不出去或是貨是庫存的於是在逼人買
因為他電話裡有講到一句怎麼你們都這樣
意思可能是我不是他打的第一個巴
又回到之前
如果像他說的他賣了很久他怎麼會不知道要先拿到錢再訂貨的道理呢

我朋友是說他可能是那種學生之類的族群
就是幫人家賣可能他自己先付錢訂貨了卻落得當初說要訂的人都不買才會這樣腦羞

當然我是很愧疚畢竟如果當初沒有訂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所以大家在買網拍前都要記得好好三思再下訂
就算改變主意了也要確認賣家有收到訊息才不會造成糾紛
(鞠躬

--------------------------------------------------------------------

我想要解釋一下^^"
我是透過FB買的所以訊息也是FB訊息
可能發生了系統漏信導致賣家沒有收到
另外賣家FB那時有說5月底結單
我跟他告知我不訂了的時間並不是我下訂後過很多天才說
而是2天後就說了
那時我想說這位賣家5月底才會結單
所以我這個時候講應該來的及,因為還沒有到5月
所以不會發生他已經訂貨的情況
但問題會發生就是我的溝通管道不應該是透過FB
就算是FB也應該要讓賣家跟我確認而不是傳訊息後我就不管了
所以會造成這件事情發生完全都是我的錯
結果發現除了紅字以外都是廢話。

幾句話就可以講完的,為什麼要這樣浪費自己和大家的時間呢?

不過就這個爭議事件,我不認為樓主無理。

1. 從法律上來說,除非賣家事先聲明可以退訂,否則通常下了訂單不是能隨意退訂的,就算對方有收到訊息,還是可以拒絕退訂,而要求買家完成交易。所以退訂訊息有沒有收到並不是重點。

2. 不過,這件是網購,在消費者保護法上視為是郵購的一種,有七天的猶豫期,也就是收到貨七天內可以退回商品解約。所以如果賣家堅持不許退訂,一定要出貨,買家也可以在七天內退回,完全是合法的。所以從結果來說,賣家還是做不成生意,沒有必要拒絕退訂。

3. 結論:這件因為是網購,所以買家要退訂或解約是合法的。樓主並沒有錯。(但文章錯字很多就是了)

PS. 「訴情」、「隱眼」、「一毛一樣」我看得懂。不過我真的不知道「手刀」是什麼,誰可以好心告訴我?


Dave5136 wrote:
樓主中文能力真差,我...(恕刪)


我用比較口語方式在敘述這件事情畢竟我的目的不是來為自己討個公道只是單純敘述並且帶給大家一個經驗警惕如此而已^^
造成看不懂這件事不好意思
手刀是指迅速的意思
我的錯是錯在一開始就不應該如此草率的跟人家說要訂貨後來又反悔
但會造成雙方爭議是因為我在這位賣家要結單前就用FB告知了但他說沒有收到
我在塗鴉牆及訊息都有留言,但問題是在於這位賣家沒有回我,如果我能用更好的管道聯絡到他當面講就好了
而紀錄找了很久都有找到但事情都結束了我也不想放上來感覺很像在狡辯之類
我知道我之前有錯,後續的動作都只是在為自己之前犯的錯找藉口跟台階
而後來賣家也有順利找到買主了,總算放下心中的大石頭

Dave5136 wrote:
這件是網購,在消費者保護法上視為是郵購的一種,有七天的猶豫期,也就是收到貨七天內可以退回商品解約。所以如果賣家堅持不許退訂,一定要出貨,買家也可以在七天內退回,完全是合法的。

訂製品無鑑賞期 退貨判敗訴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訂製品無鑑賞期 退貨...(恕刪)


謝謝你po這篇新聞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訂製品無鑑賞期 退貨判敗訴


不行啦
那是說"他到店裡看目錄訂購"
不是"網路上看目錄訂購"
那個標題跟內容不符的說…

以上不是在說樓主做對了啊
還是要打屁屁的…

sanoko wrote:
不行啦
那是說"他到...(恕刪)


我知道我做錯事了
也有為自己行為負責^^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訂製品無鑑賞期 退貨判敗訴
你這則新聞不是網購,跟樓主的情況不同。

baby.com wrote:
謝謝你po這篇新聞...(恕刪)
他貼錯了啦!完全無關。
sanoko wrote:
那是說"他到店裡看目錄訂購"
不是"網路上看目錄訂購"
那個標題跟內容不符的說…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若消費者透過網路、廣播、電視、型錄等管道購買物品,因消費者無法詳細檢視物品,因而有權在收到商品7天內退貨,而這種購買方式通稱為「郵購買賣」。

根本消保法的規定,「到店裏看型錄」一樣受七天鑑賞期的約束!
再簡單點說,就是:沒有親眼到看實品就算「訪問買賣(郵購買賣)」!

而且…請注意看新聞內容中的描述: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收藏瓷器的周姓男子前年3月間到販售瓷器的國裕生活公司參觀,公司經理拿出價值新台幣500多萬元、由德國知名瓷器廠製造的黃金牡丹花瓶照片向周姓男子推銷
這完全符合「訪問買賣」的型態,本應受七天鑑賞期的保護。
但是因為屬於「訂製品」,故不受七天鑑賞期的限制(至少當時法官是這麼認定的)!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