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的人 wrote:
當好人偶一為之是可...(恕刪)
我的第一台電腦是 486, 至第一台電腦後, 以後的桌機我幾希都自已組了。
但自從出社會以後, 我就不太想自已組電腦了。 寧願給人賺
我老婆,知道我會組電腦。
她要是有朋友, 電腦壞了。 她就會叫我幫她朋友修,一次兩次還好。
到最後我就不爽了, 你知道我幫你朋友修電腦佔用我多少時間嗎?
你知道, 我的時薪換算下來, 比你電腦拿去給人修還要貴嗎?
最討論的, 有的人就想要貪小便宜, 明明電腦己經很爛了,好幾年沒開過機了。
如果是我的電腦,我會直接丟掉那一種,如果拿去外面修, 大概會整個換新。
竟然還要我修看看,能不能用。 我情願,拿錢出來買一台新的
但是一些老一輩的都有能省則省的想法,就算是爛東西了, 還沒壞就不會丟。
我老婆是沒什麼心機的人, 又不懂電腦。 她也不知道其實修電腦就是個苦工,她只想到
"不用錢""不用錢""不用錢""不用錢""不用錢"
很重要,所以說很多次。 所以可以幫人家的忙就幫。 所以常常幫我接 case
但她沒想到,我花費的心力,比給人家修更貴。
到後來,我老婆被我警告, 再幫我接 case 我就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