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小叔提這要求 完全不合理 小叔要老公放棄繼承小叔自已不放棄 他要繼承小叔保農保也快20年、他名下並沒有農地快20年都可以保公公一過逝 小叔立刻說不行 他要土地、老公不能要若小叔不继承 (他原本就農保、並不會影響到停保)全部給婆婆 當然就ok了偏偏小叔要土地那就三人共同繼承就好wafture wrote:可是覺得小叔會提出...(恕刪)
wuyuyutw wrote:放棄繼承是放棄所有...(恕刪) 在向戶政事務所通報死亡除戶後,國稅局會寄來一份財產清單土地,房屋,銀行存款,股票...個別列出可以選擇放棄其中一項,例如股票,那就由次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股票其他的遺產還是可以繼承
鄉間小路 ~ wrote:我是覺得小叔提這要...(恕刪) 該怎麼分,就怎麼分,誰也不吃虧!分完後,可能親戚會變少.不要相信那些[人性的弱點]的想法.(不依小叔的意見,就不顧親情!)(哈哈,顧親情就是什麼都不要拿!)
謝謝大家熱心提供意見下午 我老公跟我解釋 說我誤會了他說 :婆婆是要把土地 平分給老公及小叔因為 婆婆農保問題老公及小叔繼承土地後 婆婆的農保要轉到小叔名下因為 不確定能不能轉 ? 老公說要過幾天再去問看要是婆婆的農保 可以轉到小叔名下土地就由小叔及老公共同繼承婆婆的農保 不能轉到小叔那老公的那一份 先放婆婆那百年後再還房產部分 放婆婆名下
鄉間小路 ~ wrote:我是覺得小叔提這要...(恕刪) 有遺產可以吵著分真好只是說句實在話吵完分完連做親戚的緣份也都散了你想為兒子留財產婆婆也會想替兩個兒子留心裡想法都是一樣的建議還是一家人時好好的溝通吧等到成了親戚時一句話而已,人親戚錢生命各人過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