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老婆也遇到類似的情況花了150元買的二手包包,買來之後就丟在櫥子裏沒用過了一陣子之後再丟回Y拍去賣標價200元結果有一個買家在問與答裡面說"買低賣高,太可恥了吧"害我老婆很傷心的問我說怎麼辦我跟他說,有人規定150買的不能賣200喔?而且200元成交不就表示買賣雙方認定貨品值這個價錢?何來可恥之有呢?最後還是以200元成交了!如果怕買貴了多比較比較就好,人身攻擊最好免了吧!
低買高賣?..這很正常吧!只要不是贓物或故障品當正常品賣...沒有什麼!很久以前我在ebay賣手機.4500成交...隔天在雅虎看到買家賣5400..反正我賣到我要的價錢就行了..至於別人要怎麼做我也管不着..說不定賣不出去也是要降價賣反而虧錢吧!一堆賣2手機的通信行不也是這樣幹?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為什很多人在某個地方吃過一次虧就會以偏概全啊??和xx星座的人交往後某次吵架,"xx星座的人都是這樣嗎??"(這種文章在兩性與感情很多,上次還有一篇"台灣的男人都是這樣的嗎??"全台灣又不是只有那一個男人)和xx縣市的人起衝突,"xx縣市的人都是這樣嗎??"和女同學不合,"女生都是這樣嗎??"有完沒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