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室是「執行」單位管委會及區權會才是決策單位所以管理室囿於權限,也只能官式答覆你(加強巡邏...多注意...)我是建議你,可以私下找社區經理/總幹事請教他這種事要如何解決......看是要放障礙物擋住(禁止停車架子),還是出社區公告宣導....或以管理室(章)名義,在你的停車格上的架子,貼上禁止機車穿越的公告區權會的決議最大,既然管委會沒招,那你只好自行救濟了~機車上鎖擋住是一招,總之你也要小心自己車子去撞到...^^"我以前有看過一個例子就是車位在車道下坡轉彎處,屋主很怕車子被進出的車A到所以申請裝小護欄,結果社區同意還出錢的樣子~~我又落落長~認真過頭了~唉~~~
鷹村@@ wrote:管理室是「執行」單位...(恕刪) 色夫不是很懂這個..."區全會同意"不就代表是可以這麼做的...所以...機車是可以停在汽車後面的...所以...樓主應該是要去要求"區權會"改成不同意不是嗎...
喬大叔 wrote:色夫不是很懂這個.....(恕刪) 區權會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社區住戶多數決的最高決議機關,效力是最強的通常是針對社區重大事項或超過管委會授權金額提報年底讓全體(出席)住戶去投票議決的~社區日常事務是管委會(例會)去決策~交由管理室執行但區權會的決議~就算是主委或社區委員也......(攤手)在不違反區權會決議的前提下~只能技術性的去作為了~區權會同意的是在停車位放自家機車但樓主的停車位是私人領域~並不是供公眾通行的公共領域吧~自家車位停機車跟別人機車通過你家車位~是二碼事~爭點在於解決別人機車通過你家車位...技術上就有可能做到的~至於停車位停機車是他們多數住戶有這需求~不需要改也很難改~
鷹村@@ wrote:區權會同意的是在停車位放自家機車但樓主的停車位是私人領域~並不是供公眾通行的公共領域吧~ 理論上應該是這樣...但, 樓主沒說到這一塊...色夫對這個也不暸解...只能依據現有訊息做回覆...
鷹村@@ wrote:管理室是「執行」單位...(恕刪) 我是還未去詢問過主委或是社區主任,但我想意見反應是社區主任製作表格、另外他們開月會時候也會討論。我覺得是社區應該只有我有遇到這種問題,但我真的覺得有些車格不應該讓他們機車停後面、而有些人也是經過別人車子/移動別人車子也不會覺得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