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使用塑化劑的大廠課以天價懲罰性賠償!

小弟我要求不多

"凡生產或製造黑心食品有害人體健康,一經查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治亂世要用重點.....立法院有沒有種敢這樣修法?
廠商要天價賠償
負責的採購人員及檢驗室人員也該調查是否知情.公司高層也該考慮一起法辦
版主果然是住美國的!
忘了搞塑化劑的是在台灣...
只是很好奇的是,為何這些大廠覺得這樣做("誤用"有毒原料)是划算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