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man wrote:
版大都寫在最後了,沒...(恕刪)
他都比喻行政院長為CEO了
我當然就會想到勞工麻
那以企業來說 如果加薪 代表很由良心了喔~
telefono001 wrote:
1.警察受理民眾報案掛號費5000元 搶奪案件5萬元 竊盜5萬元以此類推
2.消防隊救火出勤 民宅10萬元 工廠50萬元 協助送醫 5萬元
3.法院受理告訴 低消每件10萬元起跳
telefono001 wrote:
有些民眾自以為很了不起,有民眾電話講不到兩句就罵髒話問候爸媽的,
遇到這種狀況能怎麼辦?默默吞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