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izzida wrote:那種報導很多是廠商有付錢的,本來可信度就不高。當廣告看就可以了。
這樣會讓我開始懷疑美食評論以及各種旅遊美食報導的可信度了...(恕刪)
wanlife wrote:
OK你覺得我誤導
沒舉出法條,我已經說明90%的問題也道歉你也要追殺
...(恕刪)
我只是在找 KIKI 屋的新聞, 湊巧看到這篇。
對我來說, 您第一篇就丟出 "90%" 這種明確的數據, 讓我有點相信, 看到後來, 發現 "90%" 只是您 "想當然爾" 的看法, 而不是明確的已發生過的數據, 就讓我有點感冒了。
網路不是報紙週刊, 是可以回去修改的。如果真的誠意道歉, 就請回首篇把 "90%" 這個明確的數據拿掉。以免再誤導別人。
謝謝
wanlife wrote:
本來一篇出自我個人善意及我認為的社會責任的文章
或許譴詞用句不夠精準及故意誇張但是我的個人想法 ...
... 我或許太不瞭解網路的本質,至少就我個人的觀點我的善意是不受歡迎及容許的...
... 當然你們也可以站著說話腰不疼
反正死道友不死貧道
但是我相信你們這麼正義的連我言論的瑕疵都不容許 ... (恕刪)
我想您誤會網友了! 大家並沒有不歡迎您的善意, 也有網友回應說相信您是善意的提醒不是嗎?? 因為萬一有白目的檢察官, 真的枉法起訴了那兩位格主, 要上法院的是她們, 而不是我們這些只能在旁喊加油的網友, 不是嗎
或許 "90%" 這個說詞是您個人的口頭禪, 大家不了解???。 大家只是對您用字遣詞太精準有點感冒而已, 尤其您提到的是客觀的事實, 又提不出佐證。如果您能回首篇改掉 "90%" 這個精準的詞, 大家都會給你鼓鼓掌的啊!
下面列出網友認為您有善意的引言, 我並不是隨口說說有很多善意, 也不是說可能發生的情況, 而是一一地舉出實際的例子喔!
(2009-07-08 00:53) Firstmind wrote:
... 樓主用心良苦 ...(恕刪)
(2009-07-08 01:39) army0916 wrote:
... 但我想樓主的用意無非是要大家多一點小心 ...(恕刪)
(2009-07-09 10:21) chusam wrote:
說句公道話
我感覺開版的說的有些地方也蠻有道理的啊
若能多加注意應該可以避免被惡質店家找麻煩才是
(2009-07-09 10:49) 織田待刮 wrote:
... 在這個討論話題上,我相信樓主是好心,但我支持專業人士來提出正確法律觀念
善心要善心到底,而不是堅持己見而造成他人困擾 ...(恕刪)
(2009-07-09 11:48) brentgong wrote:
... 而且是要好意的提醒大家,是否要立即修正自己原文中的一些錯誤資訊,以免有誤導網友之嫌?
(2009-07-09 18:53) 康士坦丁 wrote:
誠心的建議樓主冷靜思考,並沒有人否定你的善意
只是你傳達的的確是嚴重錯誤的訊息,
像樓上許多大大指出的,錯誤的訊息比沒有訊息還要嚴重
(2009-07-22 09:02) FlameJoker wrote:
當然本著善意提醒網友是OK ...
但既然引用到法律相關知識
還是嚴謹點好些
...(恕刪)
(2009-07-22 17:34) asdfg1105 wrote:
... 我認為其實樓主的意思是網路言論是要負責的,
盡可能小心謹慎,因為不知道到底會招惹到什麼樣的麻煩人物,...(恕刪)
(2009-07-22 17:41) Carlos121 wrote:
...原PO確實是立意良好要提醒大家小心說話,
但是標題及內容都涉及法律,而且也不是完全的正確,
所以很多人希望原PO可以加註法律人的說法,
讓這一篇更完整、更有參考的價值,...(恕刪)
(2009-07-22 18:40) tacoben wrote:
... 謝謝樓主大讓小弟領教到,有好心腸也要有雅量承認自己的不足,否則初衷及美意會變質的~
(2009-07-23 18:23) cnnljj wrote:
... 我是覺得樓主的出發點立意良善,
但專業還是必須被尊重的,
尤其是法律這種東西,
我們看過太多因為誤解法律而吃大虧的人了,
才會希望大家不要被錯誤的觀念誤導。
許多法律先進在此留言應該也是基於這個原因吧,
提供給樓主參考。
我打這篇, 完全是出自我的善意啊! 希望您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