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保證金 十萬?環境清潔費一天三百?合理嗎

近期買了個新家,地點內湖五期,裝潢到一半管委會公告要繳保證金十萬,清潔費一天300,第六個月起一天1000,第九個月起一天1300。

小弟是首購族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老實說社區也不是豪宅….廠商垃圾都自己清走,也不會造成社區困擾,能理解收保證金和清潔費的用意,但一天300…真的有點無言….

D0 開會
D4 群組公告
D6 生效
整個流程從群組通知不到3天就開始實施

(這個規定將在12/1施行,以前的住戶都不需繳,未來的新裝潢戶就得多繳這9萬多的費用,真的囧….,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提案呢

PS. 清潔保證金9萬 多退少補 不是我要繳9萬
我工期剩不到一個月 頂多繳9000
————————————
感謝大家熱心回覆,這9萬是12/1號後新住戶進來就要先繳9萬保證金當清潔費,之後會退,不是說我要繳9萬,從頭到尾的疑惑只是這個新規定,近半年裝潢好的人也都沒付過半毛清潔費

如果一天300 那近半年剛裝潢好的住戶,是不是要補繳?管委會委員自己裝潢好才改規定,如果之前住戶裝潢也有繳清潔費,那我也不會有疑問。

基本上裝潢電梯走道全部都用木板包起來好保護好,垃圾也是請清潔公司運走,不可能丟在大樓的垃圾場。
很明顯就是針對你弄太久了.你要裝修6.7個月等於是一般容忍值的兩倍
跟設計師好好溝通一下.沒人搞這麼久的.缺工就加錢看能不能趕一下
當個好鄰居別還在裝修就被白眼.換成你是原住戶.你的上下左右要施工那麼久你能忍受?
wgpmoney
一般裝潢時間至少都要6個月吧(全室拆除至少要2-3週,水電工程1個月不為過,木工鐵件進場又要用3個月,油漆工也要1個月以上),上述的時間還是一切都很順利才有機會達成
一天300要繳9萬,你是做超過9個月喔?
會裝潢到8~9個月就是豪宅了吧!
人家還沒放大絕要你提供裝修許可喔
liangsung
我只是做個修改,可是因為有一道輕隔間,聽說這樣要申請裝修許可,申請費用佔總支出的三分之一,所以後來就真的偷偷來然後佔了一點管委會的小便宜...
safakasa
裝修許可是基本,不然哪個鄰居被你吵毛了隨時可以檢舉
東海鵬飛 wrote:
近期買了個新家,地點內湖五期,裝潢到一半管委會公告要繳保證金十萬,清潔費一天300,第六個月起一天1000,第九個月起一天1300。

小弟是首購族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老實說社區也不是豪宅….廠商垃圾都自己清走,也不會造成社區困擾,能理解收保證金和清潔費的用意,但一天300…真的有點無言….

(這個規定將在12/1施行,以前的住戶都不需繳,未來的新裝潢戶就得多繳這9萬多的費用,真的囧….,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提案呢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150天後一天1000元,
240天後一天1300元,
150*300=45000,
50*1000=50000,
也就是說,您預計預裝潢7~8個月?!
有規定不能分批申請嗎?
客廳申請一次、廚房申請一次、陽台申請一次。。。
phy12345
可以啊, 那社區也可以要求你分批提供裝修許可
edwardbee
三次給一樣的許可就行,有誰規定工期不能分三期?
裝修要收清潔費很合理,很多社區都會收,頂多金額每個社區不一樣而已。

如同二樓所說,我也感覺就是針對你裝修太久而特別出的規定,你說清潔費算一算要交九萬多,很明顯你裝修的時間起碼要大半年。自己設身處地想一下,換了你是原住戶,你上下週遭有人裝修敲敲打打的一搞就是大半年,你能受得了?

還有,你說 "不會對社區造成困擾",你要搞清楚一點,有沒有造成困擾是管委會、原住戶、物業管理人員說了算,你沒有立場來說這句話,好比你捅我一刀,痛不痛我說的才能作準,捅刀的人來說 "不會痛" 會不會好笑了一點?

針對樓主後面加的 PS:
你這就難看了,講難聽一點就是損人不利己 "我倒楣大家必須陪我一起死" 的概念。
你自己都說了新規定是 12 月才開始生效,那在此之前完成裝修的其他人憑什麼還要照新規定交錢?就因為你不甘心?百貨公司12月1號開始酬賓大優惠,你跑去嚷嚷你上個月的消費也要比照辦理拿同樣優惠,你看人家理不理你?政府立法明天開始酒駕一律死刑,所以之前酒駕的也要通通再拉出來槍斃?什麼邏輯這是.....
dove
其實如果一般較新的大樓裝潢沒改很多的話單純木工水電油漆是沒有很多噪音,但如果打牆打地板的舊公寓裝潢,上下左右鄰居真的會很辛苦.
safakasa
一般3個月
自己隔壁租一間住下來

就知道 裝修房子根本超沒有道德!!

一天300太便宜了!

住內湖的高水平 一天1000才夠吧!
chris0923
沒錢裝修吧
dc1132
留言的各位,我家裝修不會打牆,釘板,裁切都是要求尺吋量好工廠製作,然後現場組裝的高污染的我才不要
東海鵬飛 wrote:
近期買了個新家,地點(恕刪)


找管委會要社區的規約,若社區的規約沒有明列,極大可能沒經過區權會通過,那這個收費極有問題.
你社區管委會沒向區公所或當地公寓大廈管理單位核備成案,那這管委會也有些問題.
基本上管委會要向住戶及非住戶收錢需要由區權會通過並納入管理辦法(社區規約)並有完成公告,沒有的話那就沒有強制力.

除非你和管委會認簽這份收費合約(收據)

以上是我的認知
樓主都已經裝潢到一半了,應該也不會付到那麼多?
要提案很簡單,區權會就可以
但是要翻盤改規定,應該至少當個委員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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