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幸福空間一連串的爭議議題大家怎麼看

#說好的幸福呢
近來一連串的侵權議題不斷的如野火般燃燒著
當我台灣我驕傲成為空泛的口號時
你是否曾經想過對於創作者的尊重
不勞而獲的偷竊很簡單
但那並不真實的屬於你
江孟芝、梨泰院、森邸、LoFi House、幸福空間
還有太多太多未曾浮上檯面的案例被消失
讓我們一起正視這個議題
一個存在已久的不良風氣
我們需要你的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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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空間事件之設計界在怒什麼?》設計師群聯合聲明】

在「幸福空間」平台影片「【美式風】微旅行看設計 華山特色旅店【周石室內裝修設計-王川仁】」中介紹「天成文旅-華山町」的設計師並非本案設計團隊「TBDC 台北基礎設計中心」成員。

透過媒體企劃廣編「微旅行看設計」與影片內主持人對談,搭配空間畫面分享著設計內容,因而引發原設計作者、影片主講者及媒體三方在設計權、媒體倫理及是否涉及引用他人作品進行自身宣傳等議論:

1、 觀看影片內容,從標題、內文到片內說明,都並無陳述說明原設計師作者為誰,都只看到片中設計師公司及姓名。

2、 在主持人提問引導下,影片中設計師多次以「我們」自稱,讓外界在不知道原作者為誰的狀況下,會以為影片內設計師即是原設計師。

3、飯店業者對其影片播放後公開回應:影片實際播出內容與媒體事前提供腳本不一致。原腳本用「他們」來表示原設計非影片中設計師;實際播出則是用「我們」恐誤導觀眾以為影片中設計師即為原設計師,對此飯店業者也在對外聲明中提出公開異議,要求下架不適當的宣傳!

以上三點爭議引發室內設計界議論紛紛,其中尤其關於媒體平台企劃內容以非原設計師介紹設計內容,並且未說明陳述原設計團隊,於拍攝過程中也未盡到把關的責任,有誤導觀眾認知影片主講者即為原設計者之可能。

在此聲明「幸福空間」應修正並下架不適當的宣傳,端正視聽!
媒體及公共平台應秉持良心,拍攝製作廣告影片節目同時,不應使用模擬兩可之手段誤導消費大眾!

【《說好的幸福呢!》事件懶人包】:
https://reurl.cc/L3DmmK
關於幸福空間一連串的爭議議題大家怎麼看
有幸福空間此事件的相關影片嗎?
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只想靠別人爭取也是另一種不勞而獲.

被侵權的去告一定聲援,

不去告只在網路上喊喊就算了.
midnightages wrote:
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恕刪)

不是告不告的問題
而是告了勝訴的機會幾乎等於0

而且訴訟的時程很久
就算後面勝訴了
被告方當初的目的也早就達到了
過程中的這段時間 侵權依然沒改變
Kay Ho wrote:
不是告不告的問題而是(恕刪)


自助而後人助,

不然是要別人聲援什麼鬼??


喊侵權喊的那麼大聲?然後告不贏??

設計師公會養個立委去修法這比網路上發文有效多了.
wtevosky wrote:
#說好的幸福呢近來一...(恕刪)


這個節目我沒辦法看超過兩分鐘
太俗了~俗氣空間
midnightages wrote:
自助而後人助,不然是(恕刪)


就是告不贏才來請別人聲援的啊
幸福空間答辯都準備好了
還在他們youtube影片下的留言說網友誹謗中傷他們
要對這些網友追究法律責任
我建議你可以先了解為什麼會告不贏再來大聲吧

對了
我不是當事者
我也只是路過的
midnightages wrote:
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恕刪)


別這樣
台灣人愛集氣舉世聞名
我是不知道告不告的贏啦
但是我知道節目設計規劃的時候
這些都考慮進去了
法律上侵權行為要怎麼閃
都想好了才會播
Kay Ho wrote:
就是告不贏才來請別人(恕刪)


carlo2013 wrote:
別這樣
台灣人愛集氣...(恕刪)



是啊,大家都是路過的,受侵權方都知道告不贏了,

那依法律面上來說,對方就是沒違法不是嗎?

那還要別人聲援什麼?

如果是法律面的問題,那應該提出的是具體修法,那我當然聲援.
自己告不贏...就來求聲援...
覺得這些設計師好像不大會動腦...
如果你們法律站得住腳 那就會被聲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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