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親友和買了一塊三角窗建地共95.88坪,親友有做生意需求,故一開始就說好會將三角窗讓給他使用,小弟則是想要自建房屋居住,以目前的分割方式來說,土地較為方正(如圖892地號),寬約12米深度約13.6米,依建築法規如要興建房屋必須與道路退縮5米,這樣再扣除與鄰屋防火巷退縮深度大概僅剩6-7米的情況下能有什麼樣的設計方式?還是有其他的規劃呢?
zx410141 wrote:最近跟親友和買了一塊(恕刪) 想要請教一下,如圖示,田892、田897,夾一個建896。看起來像重劃區,為什麼一堆建字號還夾著2塊田字號?這兩個田字號土地是否需要再做變更?如果需要變更土地用途,是否需要捐多少%的土地或現金?如果不需要變更,又是根據什麼法規?
樓主的基地 是否符合退5米的前提條件已實施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尚未配地之地區,及一○○○平方公尺以上基地由低使用強度變更為高使用強度之整體開發地區,依下列規定退縮建築。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已訂定相關規定者,從其規定。
zx410141 wrote:我接收到的資料是這樣(恕刪) 你貼的這張表要配合上面那兩行字的條件存在,才是依這張表退縮喔!依你貼的地籍圖,我是認為不適用啦!建議還是找個建築師幫忙規劃比較好。另外我是覺得不一定要分兩棟建物啦,如果可以規劃建成四或五層,一二樓用來做生意,多的空間還有機會隔間出租增加收益,三樓以上當住家,其實也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