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兩年前裝潢好房子
設計師有來照相, 當時說想放在雜誌替他打點廣告
那時候的確有看到一張我家大廳的照片, 哪時候我們還滿高興
但今天我今天去誠品看書, 看到一本書在介紹居家設計的
我家一共有八張圖加設計圖 就大剌剌的放在書裡
但問題來了
我不知道
設計師也不知道
剛剛花了一小時釐清
是這本書的出版社跟雜誌借圖
但卻沒有跟我本人, 跟設計師再確認
請問這可以告侵權嗎?
一般對照片而言..是保護拍照者(人)..而不是被拍者
你同意設計師拍照..那..設計師就是照片的著作權人...
這照片的著作權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照片是在你許可下的產物..那所有權人..自然有權去使用..
除非你們當下有限制條約或是其他法律禁止的事項
不然..著作權人有權自行使用他的著作
事後有問題..有權主張權益的人也是拍照者..也就是著作權人..
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ps:照片.一般受法律禁止的主要是
隱私權
個人資料保護
肖像權
而你的房子裝潢..不屬於這三樣..
而且借圖..為什麼要跟你作確認??
你跟這張照片..基本已經沒有關係了
設計師那..也要看他當初同意雜誌時的情況而定
不然..已經同意雜誌社用..基本上..使用權就已經授權出去了
授權到什麼程度這部份也許有爭議..旦..基本上真的和你無關
這是設計師和對方的問題..
也許有其他的部份..自己去提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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