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重建,土地鑑界後委請了建築師現場勘查並申請『拆併建』建築執照。房子拆完後營造廠開始放樣,卻發現建築師似乎估算錯誤,沒有按照我需求、依照土地臨路面寬,把建物面寬設計滿,導致現場在扣去左右碰撞距離後,跑出10公分的面寬空隙。這下問題大了,想請營造廠依驗收容許誤差,騎樓最多可以容許5公分的誤差這條規定來多少彌補這差距,但如此一來營造廠得一公分不差地完成建築!但又擔心萬一營造廠一個閃神,面寬再又多蓋了幾公分,超過容許誤差,會不會造成拿不到使用執照?萬一拿不到使用執照,房子又蓋好了,這下又該怎麼辦??能否請先進指點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