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0/前五年寬鬆期每月,63000/寬鬆後__19750/前五年寬鬆期每月,63000/寬鬆後_
關鍵差異在貸款期限,40年:30年..
這個差太大了,前者貴的叫人吃手手,後者俗到令人懷疑人生!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都讓人不可思議_後者不管是政府用納稅人的錢來補貼,或叫公股銀行補貼,都不應該!花的不是自己的錢不心疼,不是值得鼓勵的事!屋價只要小小跌一下,沒有自備款的緩衝空間,國庫和公股都將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金融系統性風險,將會很恐怖!
房屋稅和土地稅都是地方政府在徵收,房屋和土地業務也是地方政府在管理,這個屬於縣市政府權限的事,侯市長為何不做,要等到選總統時才做,真是令人費解!不過,我個人認為,政府不應該插手自由市場經濟,縣市長只能徵收土地,興建縣市民社會住宅,提高供給來制衡。。
因為無法辨別資料來源,二者何者為真,故決定刪文,煩請不要再回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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