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就,賠死最好全家路跑(恕刪) 必看: 法律上,房東最害怕的事"房東如將住宅出租時,「租賃所得」會被課稅(租賃所得稅,合併在每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裡一起申報),而且地價稅與房屋稅也會比 「自用住宅」(未出租時)提高不少, 房屋稅將提高2~3倍、地價稅則提高至5倍以上!房屋轉手時,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也拿不到!所以這下知道為什麼有經驗的房東都不希望房客報稅了吧?""只要房客把房租拿來報稅,房東就無所遁形了是不是房東不申報有租賃所得,就不會被發現有在租屋呢?太天真了!房客可以將 「租賃費用支出」作為申報所得稅時的扣除項目,如此一來就有很高機率被政府發現房東沒申報租賃所得稅。而且還不止這一個情況呢!如果房客有申請內政部的 租金補貼,也很可能會找到「隱藏的」房東哦!即使房東在租約中禁止房客申報租賃費用,或不准申請租金補貼,房客也可以搬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裡頭提到 租約中「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即便房東有做這樣的約定,無論記在書面契約還是口頭約定,也仍然 「無效」!意思就是 有約定跟沒約定一樣(房東自己講心安的),被檢舉的話,還會被主管機關要求改正甚至可能面臨罰鍰喔。"這律師會害死一堆包豬公.............包豬公必須繳很多稅:1. 租金收入要課稅2. 非自用住宅,房屋稅變2-3倍3. 非自用住宅,地價稅5倍以上4. 非自用住宅,土增稅沒有優惠這邊包豬公都說不缺錢,那租客要離開之前,記得要去申報租屋扣除額、租金補貼。這樣國稅局會自動幫包豬公算清楚要繳多少稅。難怪剛剛一堆包豬公嚇到吃手手。大安區萬華化。
只是個過程 wrote:宣導文.讚.(恕刪) 同時檢舉房東 租金逃漏稅 + 違建(頂加、隔套、夾層、陽台外推),包豬公爽到四腳朝天"近來不少房東收到國稅局的通知,要求說明收取租金的金額,更重要的是,公文裡特別提到「有某人」提供簽訂租約作為佐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指房客,顯然是房客檢舉房東逃漏稅。現在多數房客給付租金都是用匯款的方式,換言之,給付的金流有了,租約也有了,其實根本不需要房東說明租金的金額,難不成真如謠傳中是被國稅局請去喝咖啡?當然不是,說穿了不過是要房東坦白從寬而已。除了房客直接檢舉房東逃漏稅之外,如果房客自行列報租金扣除額,國稅局勾稽之後,同樣會對房東查稅。不光是雙北市,各縣市都在查緝房東逃漏租賃所得稅。一旦查起來,不光是當年度,根據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可以往前核課五年,如果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當方法逃漏稅捐,更可以擴大為七年。而且,除了補稅,還要處2至3倍的罰鍰,真是得不償失啊!因此,房東與其消極逃避報稅,還不如好好了解節稅的方法。首先,可以跟房客約定不繳稅嗎?當然不行,公然寫在租約上,房東等同簽名畫押承認逃漏稅。至於跟房客約定,因租金申報產生稅金增加由房客負擔,這在過去可行,但自從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新制租約實施後,已不能約定增加之稅金由承租人負擔,因此,租稅轉嫁也不可行了。"檢舉包豬公租金逃漏稅的方式以及注意事項:1. 跟國稅局檢舉 (感覺比較麻煩)2. 申報所得稅時,自行填入租金扣除額 (可能可以節稅,國稅局自己會去查)3. 跟內政部申請租金補貼 (這蠻好的,還可以賺錢)4. 溯及既往,包豬公5-7年前的租金收入都會被查 (所以房客可以在離開的那一年去檢舉)5. 租約不可約定房東不繳稅6. 租約不可約定轉嫁稅金到房客7. 順便檢舉違建 (頂加、隔套、夾層、陽台外推)檢舉房東租金逃漏稅的效果:1. 房東5-7年前的租金收入都要課稅2. 房東非自用住宅,房屋稅變2-3倍3. 房東非自用住宅,地價稅5倍以上4. 房東非自用住宅,土增稅沒有優惠大安區萬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