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被告人的太太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上)

這真的精彩
樓主文筆很寫實
如再加點裝飾或是旁通劇情
真的可以拍成電影或影集了

但是樓主實際上是特殊房屋買賣業
寫成這樣有編劇的基本水準了^^
可是這樣看起來真的好可怕噢
持分的如果漫天開價要其他人買(或拿去借貸)
不買我的分?我就賣給外人!
讓外人搞得你們大家無家可歸!
我拿到那些錢沒錯,但我沒了老家
還得再去自己買房子租房子
這樣真的有比較快活嗎?
所以照這樣看
夫妻吵架也可以威脅另一方自己要賣掉持分的分(如果有分到)
不然我就賣外人讓你雞毛鴨血!?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講(恕刪)


精彩故事,期待續集
leonding wrote:
可是這樣看起來真的好可怕噢
持分的如果漫天開價要其他人買(或拿去借貸)
不買我的分?我就賣給外人!
讓外人搞得你們大家無家可歸!
我拿到那些錢沒錯,但我沒了老家
還得再去自己買房子租房子
這樣真的有比較快活嗎?
所以照這樣看
夫妻吵架也可以威脅另一方自己要賣掉持分的分(如果有分到)
不然我就賣外人讓你雞毛鴨血!?(恕刪)


所以房子麻煩要拿就要完整...很簡單不是嗎



而且就算持分真的賣給外人拿的錢一定也是低過市價

真的外人來時..談不攏價錢就是拍賣

外人總不可能用天價去把房子拍走吧

最多就是個市價拍賣而已

你想要...就去把房子拍回來

拍回來就解決了不是嗎
黑羽斷翼 wrote:
所以房子麻煩要拿就要(恕刪)


前面討論有提到,當有第三者要購買時,原持份人可以用同樣
價格優先承購,似乎不必等到法拍,這樣應該會比法拍價低吧?

有點好奇行使價格優先承購權時(非法拍),售屋者可以反悔嗎?
或者第三人可以再加價嗎?
例如第三者已談好五百萬購買,當持份人要求以五百萬優先購買,
這時售屋者可以說我房子不賣了,或者第三者改以六百萬購買嗎。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講(恕刪)


精彩

很想繼續看下去

還有實務教學



話說, 小張它們怎麼沒用陶瓷刀呢?
黑羽斷翼 wrote:
所以房子麻煩要拿就要(恕刪)


>外人總不可能用天價去把房子拍走吧
>最多就是個市價拍賣而已
>你想要...就去把房子拍回來
>拍回來就解決了不是嗎

但重點是你的土地會易主啊~
建商一定比你有錢
"拍回來"用嘴巴講很容易
但就是沒那麼多錢咩
只好眼睜睜看著自己家被別人買走
還是被強迫的
看完故事之後只覺得一定不要跟人家持分就對了
leonding wrote:
但重點是你的土地會易主啊~
建商一定比你有錢
"拍回來"用嘴巴講很容易
但就是沒那麼多錢咩...(恕刪)

建商一定比你有錢,但建商也不會這麼無聊用天價去買你的房子,若真的建商就是要那塊地,硬是用天價去買,表示你那一份也是被用天價賣出,那你也是賺到了。你一定要擁有那塊地?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出錢買下別人的持分就是了。
White bear wrote:
建商一定比你有錢,但(恕刪)


我只是在想說如果今天兄弟姊妹持分遺產
之中出了一個想賣房子拿現金去玩的就糟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出錢買下別人的持分就是了"
阿如果大家都窮到只剩這種房子有個棲身之所的持分
要怎麼彼此出錢買?
他賣的還不是和我同一個老爸留給他的
只是他想拿錢,我想安住,但法律選擇保障他
也許這就是資本主義的殘酷吧
leonding wrote:
我只是在想說如果今天(恕刪)

你的兄弟姊妹寧願便宜賣給外人也不給你,你也沒錢買,這種情況下,賣一賣錢分一分或許還比較好。
感情上,兄弟間搞成這樣,留下房子有何意義? 實質上,連另一半賤賣的錢也拿不出來(別跟我說投資客會以高於市價來收這種只有部分產權的物件),拍賣掉換現金才是實質的幫助,等於老爸留了一筆錢給你。
你想安住,但你只有一半的產權,買不起另一半的產權,換句話說,你買不起這房子,就讓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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