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liu5358 wrote:謝謝大家意見~ 另外...(恕刪) 套房才需要網路,住家不用提供。好租就自己租,不好租就留給仲介跑。怕租到奧客,押金可以壓多一點,最多是兩個月。付不出押金和租金的絕對不租,臨時工打工族,也不租。男女朋友的不租,或剛找到工作及找工作中的也不租,以上族群都太不穩定了。我朋友租麥當勞打工的家庭,慘~拖房租拖到連房客什麼時候搬走的都不知道。
我是給仲介租~當然就是會少賺一點但給仲介處理也有好處除了省了你自己刊登東西聯絡帶看的時間之外房客有什麼問題比如說水電啊或房子有問題仲介都會先去看~之後再跟我們聯絡~對於要工作的話就是這樣比較方便而且我個人是不太喜歡租客直接跟我們聯絡因為現在其實也很難知道租客到底是什麼身份有的講的跟他實際上在做的也不一定一樣~就算自己帶看你也不知道對方說的是不是真的所以不想搞得太複雜~讓仲介去跟租客面對比較好而且簽租約上仲介他們也懂得比較多比如說我有租客有換約~房子裡頭附的東西有更動仲介他們就會去重新拍照重打租約~如果是我自己租應該就不知道需要注意哪些所以看你是想省錢還是想要方便而且因為我找的仲介真的找租客找得很快~所以我是還蠻習慣給他服務的
我都591刊登,但是仲介看到我出租,也會帶客人來看,有時候是我自己租出去的,有時候是仲介租出去的。費用是1年約,抽1個月,如果認為仲介會過濾房客,我認為就想太多了,不用期待仲介會幫您做甚麼事情。如果是外國租客的仲介,或許會有些溝通協調的工作。如果仲介費可以接受,有人幫你介紹,早點出租,也是好事。房子多空一個月,就是損失。
timliu5358 wrote:第一次當包租公想請...(恕刪) 不厭其煩,再次說出我親身慘案, 這案子到現在還沒完全結束.預計5月底拍賣完房客遺留物才算結案吧!這就是法律,所以建議租約一定要去公證.以下為我先前的慘案說明: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654423&p=1
我當初是只租給小家庭~~其他租客不租.~~591上花幾百塊登一登.~1星期就租出去了.房租一回事..好租客..比較重要.~我有遇到過.~月租2萬5~~租兩年房客搬走後.整修又花兩年房租的..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白忙一場.~我現在的租客.他前一屋.租七年..房東跟他收房子..他才又租房.~現在跟我也租七年了.很穩定..所以我都沒漲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