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最重要的是租約要寫清楚,房客的人品說實在很難一眼就看清楚,(不管自租或房仲)所附的水電家俱的維護在合約上也要詳細的載明,並在簽約時雙方要詳細核對,房子要出租都是小問題,後續要收回及維護的細節才是大問題...
timliu5358 wrote:謝謝大家意見~ 另...(恕刪) 出租找租客一定要自己租,確認租客素質很重要,千萬不要嫌麻煩,麻煩的只有招租的那幾天。透過FB來的,可以從FB的資料看到他的狀況,FB來的年齡較輕,經濟狀況較差,591來的經濟條件會較好,兩者可同步進行。套房以外房型,建議不要附家具、家電、網路等等,不附家具租到的都是長租型的租客,有責任感不會欠租,搬家困難,隨便一租都是3年5年10年。開始在找的時間可能較長,但就長期而言是較好的租客。
有時間就自己招租租屋眉角很多,自己多研究除非你房子多到自己沒辦法管理,不然都不建議找中介處理我自己管理2間店面,10間套房還有正職工作要做都沒問題了不需要微波爐,任何有危險性的東西都不要提供(套房很多都要求禁止開伙)危險之外,還有油煙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慎選房客,我個人是只要覺得有一絲不對就不租(請神容易送神難)
timliu5358 wrote:第一次當包租公想請...(恕刪) 有閒又有意願自己跟房客打交道處理房子的各種問題的話就不用找仲介但是房客的篩選就要重視一點「連帶保證人、聯絡人」是很好用的東西P.S可以問問目前有在出租房子的親朋好友需要注意那些東西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我習慣都是自己租仲...(恕刪) 我贊同樓主說法.我也都自己租,寧願空屋也不要碰到爛房客.仲介以追求利益為目的,隨便租出去他收了仲介費,後面爛攤子不關他的事.當然不是說自己租就不會有爛房客,只是可以透過跟房客見面的機會聊一聊,了解房客狀況.有風險的就放棄..最近我才跟一個房客打官司兩年,強制搬遷,未繳交房租,搬遷後留了滿屋的垃圾,房屋快毀了.當初見面時他是一個健身教練收入很高,後來染毒就毀了.就倒楣了我.所以建議寧缺勿濫,收的房租都不夠打官司跟整理房屋.
建議找到租客後去用公證的方式不然遇到耍賴不付錢又不搬走的你就頭痛了目前我家房客已經9個月沒付房租! 還連絡不上人還在等法院開庭....沒後台就是得慢慢等就算開庭完到強制執行又要一段時間算算大概賠了30幾萬給你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