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a001 wrote:
是這樣的, 小弟購...(恕刪)


既然是預繳6個月
當然就可以抵6個月管理費阿

不過你們管委會傻傻的
全數轉公積金後,又要求住戶重繳管理會
這樣表示只要非買預售的住戶 就可免繳相當6個月管理費的公積金
還是區分大會又要去為難新住戶繳相當6個月管理費的公積金

看完後,真心覺得,很多人存錢買了社區房,人搬進去了,卻沒做好住社區的心理建設(喪失許多自由,繳管理費的義務等)。

我本身也當過社區的第一屆委員,大社區也就罷了,小社區收到的管理費一個月收支能打平還能多少存一點就阿彌陀佛了,要加管理費或另收什麼基金?別開玩笑了,連買房子時建商就告訴住戶的一坪多少錢管理費都有人想翻盤了,還告訴你說一坪50就差不多了,又不是住信義區(看到真的白眼無限),還想加收啊?有可能嗎?

社區慢慢老了,要修繕的東西會越來越多,不及早存錢,到時哪來的錢?這筆六個月預收不先存下來,加上建商提撥的保證金,小社區幾年後就是等著無錢修繕,要收錢一堆人反對拒繳的窘境。先前看房子時就有看到一間十年出頭的社區,某座機械車位已經掛了,沒錢修。地上層的說不會動我又沒差,不交錢,上層和地下層的又不甘多繳或先繳,管委會也無錢修繕,就擱在那不管。這樣管理品質的社區你會想買嗎?房價能不跌嗎?

當第一屆那時真的做到很想罵髒話,無給職,花錢花時間進行社區的事務,管理費和大家繳的一樣,開會茶水自備,有時還要自掏腰包請一起開會的人或廠商喝。為了社區的事請假已經好多天,我請一天假的成本就夠交管理費了也沒在計較,而很多人的腦袋就只會裝著他已經繳六個月的管理費,他不想再繳了。卻不會想,管委會正常的狀況,裡面的成員也都是住戶,六個月預繳不先拿出來用,要大家再繳,難道他們自己不用繳嗎?這些委員沒事幹這些要大家多繳錢,自己也要跟著多繳的蠢事幹嘛?要講法治觀念,社區修繕要大家出錢時,付錢有像老外一樣爽快嗎?

還反對的,自己去當一屆吧,會改觀的。
xieb. wrote:
看完後,真心覺得,很...(恕刪)


說的字字血淚阿,還是住透天的最幸福了
管委員委員沒人要做怕被告就是做志工,反而囉嗦碎唸的人閃的遠遠的
merry go round wrote:


說的字字血淚阿,...(恕刪)


敝人住在板橋,這邊一間透天的錢如能買的起,直接就能退休買間小點的房子享福過日子了。

就是買不起啊
個人所知如下.請自己查證.謝謝.

管委會成立前,月繳管理費是由建商代付.
這筆建商代付的管理費.資金來源有二個.

來源1..住戶預繳半年或1年管理費
來源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
社區管理維護,由公共基金撥款支付.


管委會成立前.管理費支出>收入怎麼辦?
以前房價低售屋快.完工交屋就設管委會
..管委會點交管理費/公共基金.毫無問題.
現在房價高空屋待售.過數年才設管委會
..管委會點交管理費/公共基金.問題很多.
狀況1:口袋深建商.理虧自己吸收差額.
為了出售餘屋.擺門面.擺保全.亮麗乾淨.
終日開公電..大燈冷氣.深夜大樓霓虹燈.
多聘清潔員.不斷整頓社區的公設/環境.
多聘保全警衛.展現優質管理.嚴密保全.
多聘公關小姐.展現社區優質服務如飯店.
搬進優質硬體精品.展現社區高生活水準.
...這些都不是實際住戶需要的額外支出.
狀況2:口袋淺的建商.實報實銷.
售屋拖延數年.住戶才過半成立管委會.
點交時發現管理費/公共基金數字減少.
管委會與建商談判.補差額或認列費用.
如管委會區權大是XXX.結果可想而知.
狀況3:售屋簽約.廠商報管理費只供參考.
管理費1坪60.70.80..100.都只是報價
當實際管理費>預估值.管理費就短缺

管委會成立後.建商地主的空屋賣完
如果管理費支出>收入怎麼辦?

社區的多聘警衛清潔員額外設備.撤離.
員工少公設髒.電腦大樹精品名畫搬走.
別小看樹木.按體積重量計價非常昂貴.
未來怎麼用公電.幾個保全.多久掃公設.
...這一切都由管委會與區權大自己解決.
方案1:區權大開會.投票議決.調漲管理費.
方案2:節流.東砍西刪.不需要的額外支出.

我現在住的大樓.9年已經調漲3次管理費.
每次調漲會議.都經過漫長激烈辯論爭吵.
如區權大票決反對調漲.就必須節流刪減.
所以.基地小戶數少大樓別碰.管理費頭痛.
請問一下各位,若管委會未經投票同意,是否可以自行決定及公告,將預繳管理費列為基金
MoneyMon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若管委...(恕刪)


預繳管理費本來就是大樓基金了,建商扣除一部分代管的支出後

轉給管委會當大樓基金,不然預繳管理費還能怎麼處理???


怎麼一堆住戶把自家管委會當敵人 ?? 不太理解這邏輯
deltasigma wrote:
預繳管理費本來就是大...(恕刪)


真得不好意思,沒把管委會當敵人(他們相當辛苦)
只是詢問預繳6個月管理費,為何不能拿來抵扣6個月管理費呢
而這6個月也是我的辛苦錢丫!!
MoneyMon wrote:
真得不好意思,沒把管...(恕刪)


公基金不足,一樣要住戶多繳錢去補,不管是額外多收一筆

或是漲管理費,重點是大樓缺多少錢,而不是用甚麼形式收取

一開始歸到公基金,好處是大樓不容易在一開始就出財務狀況

如果公基金存款金額真的太多,可以在年度區權會提出將錢發回給住戶

這樣會比較穩定一點


如果一開始管理就出問題的大樓,價錢會跌得很兇,別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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