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ling wrote:
了解一下樓主的想法……
1.公設坪不計價,那權狀是否要登記?
2.若登記的話,那不就跟現今的契約文件相同…列出主建物、附屬建物等等的坪數,然後再列總價,文件上是看不到單價的。
3.政府能改變的是實價登錄的"單價"計算。或是規定賣家的廣告單價的算法,但廣告不實是否有罰則?
4.承3,現今有些賣方(含仲介),會先用低價打廣告,然後去洽詢時才說那戶賣完了,介紹另一戶。
實坪/虛坪的單價計算是否也可依樣畫葫蘆…反正也都是話術之一嘛。
我認為目前官方可以先做的是在實價登錄上同時計算實坪/虛坪的單價,然後再慢慢讓大家的想法做改變。
應該是沒有必要
這就跟因為意識形態而換路名、門牌一樣
實坪制與虛坪制本質還是一樣的
為了意識形態在本質一樣的系統間做無謂的轉換
徒耗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