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uckkof wrote:
回樓主真的很專業,...(恕刪)
因為涉及拆屋問題,
建築師一定會調閱當時的竣工圖,
雖然建商已經不知道在哪裡了,
※題外話,搜尋當時的建商名稱,打電話詢問後得知。
該建設公司已經過兩次改組,資料也已逾保存期限。
人事已非,也許只是名稱相同,是否承造過老屋的原建商也不可追朔了。
連當初設計的建築師事務所也已廢止執照了(設計師過世)。
我本來也是有想過共用化糞池這一塊,
但對方態度強硬,認為是因為我方拆屋造成他的使用權益受損,
且明確告知他家內部樓地板,
不會讓我們施工。
早先鄰屋希望我們針對共壁進行防水工程,
我們已經同意施作,施工費用約二十萬。
所以才會希望鄰屋自行將汙水管遷回自家化糞池。
但談到後來無法達成協議,
然後就開始了他的投訴之旅,
我們後續也有與對方聯繫,
希能能重啟協商,
可惜 電話約時間、透過里長出面及到公所申請調解均未果。
只好~~真的請他自行遷回自家化糞池了.....
題外話: 目前設計圖也沒有跟對方共同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