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吧!原來房價實價登錄這麼多造假喔!


abula111 wrote:
最近一個月來看了約15...(恕刪)


利率低,放著養蚊子等傻蛋上門

napolen2000 wrote:
只能說罰則太輕了如...(恕刪)


同意,罰則太輕的確不會起啥作用

但真的覺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管今天政府立意是好是壞,作法是正確還有問題
真想搞鬼的還是得會搞鬼阿
就算罰則加重,有種東西叫做替死鬼

phS00313 wrote:
所以出價時先砍對折...(恕刪)


看房不出價

現在根本不用出價

Robinliu3 wrote:
這串很受用,學到不...(恕刪)

感謝! 買房租屋都一樣, 多比較不吃虧的...
關於實價登錄,內政部與學界打算推動四大修法

包括:
買賣雙方過戶時直接登錄房價、
預售屋三十天內登錄、
租屋市場全面登錄,
及實價登錄房價可直接作為實價課稅的稅基,希望讓炒房者無所遁形,台灣房市會更健全。

出租房屋也要注意了!

正面看世間 wrote:
關於實價登錄,內政...(恕刪)


真的還假的?根據哪裡??


merry go round wrote:
真的還假的?根據哪...(恕刪)


新聞引據:聯合報
內政部昨(14日)召開實價登錄通盤檢討會議,內政部與學界擬推動實價登錄制度四大修法,包括:買賣雙方過戶時直接登錄房價、預售屋30天內登錄、租屋市場全面登錄及實價登錄房價可直接作為實價課稅的稅基。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地政士法覆議案後,產官學昨通盤檢討實價登錄制度,未來傾向修法,將實價登錄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地政士則為買賣雙方的委託代理人。不過,王靚琇指出,此修法方向仍在研擬中,最快得等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才可能修法。

提供大家參考


正面看世間 wrote:
新聞引據:聯合報內...(恕刪)

租屋市場恐怕沒那麼快,
收租報稅的人多嗎? 對商用市場會比較透明吧...

kevinzh1258 wrote:
租屋市場恐怕沒那麼...(恕刪)

大多數出租人為小房東居多,實施不易啊!

正面看世間 wrote:
關於實價登錄,內政...(恕刪)



很多投資客就是不去登錄(連預售屋工程款都付了15%,但是交屋前賣不掉寧可不交屋 小賠15趴了)政府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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