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5月30號)三讀通過《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修正案,
對於意圖囤積,導致市面缺貨,或是散播不實資訊而影響物價的業者,
除了保持現行的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罰金從現行的五千元加重為最高五十萬元。
這個算是當局的打房手段嗎?
風向的變化好像越來越明顯了
第 一九 章 妨害農工商罪
第 251 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
千元以下罰金:
一、妨害販運穀類及其他公共所需之飲食物品,致市上生缺乏者。
二、妨害販運種子、肥料、原料及其他農業、工業所需之物品,致市上生
缺乏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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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修正了感覺慢慢要學德國了
現在房價搞的大家都不生小孩(1年不到20萬)..政府應該也急也嚇到了
01的文章好像政府一直都有在看喔...
之前講囤屋稅...後來真的開始了
又有德國的刑法防炒房...也修改了
其實年輕的公僕在50歲以下..應該都是網路通..
他們應該也買不起...所以你覺得他們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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