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smoker wrote:買得起自然付得出,付...(恕刪) 我是樂觀其成,就怕政府沒有guts,民眾繳不起跳樓,畢竟很多人是早期低價買的,現在市價漲了,但他的收入沒漲,現在要用漲價後的價格課稅,我怕繳不起的會很多。地價稅更少,如果自用只需繳20%, 住大樓的應該都很便宜。
ryanku wrote:其實大大說出Sunnycat40大要說的, 這是家庭教育的問題, 和有沒有領退休金無關, 沒有人會因為怕小孩不讓自己死的乾脆而拒絕高額退休金的, 如果家庭教育失敗, 沒有高額退休金, 小孩也是會從其他地方挖錢, 講什麼家庭教育,真的有點太過道德化了....連經營之神的下一代都能爭的你死我活,長榮也是個例子!相信每個人身邊都看過類似的情況,包括我自己的長輩!是教育不好呢?還是貪念?我認為是後者...
楓花雪雨 wrote:正常應該是要以購入價...(恕刪) 現行的法令是用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去課稅,和買賣價無關。這就要修法了,茲事體大啊,我不覺得會過就是了。簡單想一下,一棟台北市的老宅,有人30年前買的,200萬,有人現在買的,3000萬,住一樣大小,同大樓,如果都課1.2%,有人房屋稅2.4萬,有人36萬,這樣有比較公平嗎?新買房大部分是年輕人,老的都早就買了,所以晚買年輕人就該死,要課重稅?想一想,就知道要改這稅制有多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