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漲價歸公,必須也要實施自定地價覺得自己的地值錢,地價就定高一點,稅繳多一點,之後賣掉成交價可能跟自訂地價差不多,沒什麼能歸公覺得自己的地不值錢,地價就定低一點,稅繳少一點,之後賣掉成交價也可能跟自訂地價差不多,沒什麼能歸公有看出什麼了嗎?漲價歸公/自訂地價的目的是讓自定公告地價盡可能符合市價這樣的政府想要拿的是稅金,不是買賣的價差如果你去跟政府申告地價上漲就要付土地增值稅想省稅,定一個很低的地價,就等著買賣的時候價差歸公想炒作,定一個很高的地價,就要承擔更高的稅金,提高下一個買家的風險可惜我們沒有這樣的政府。
不是百分百都歸功,目前的稅制有漲價歸公,但比例很低.漲價歸公的用意是避免房地產變成金融炒作商品,避免投資客.不是漲價歸公,就不會有好商品.有需求就有建商會推出,建商為了提高利潤或是賣相,就必須端出好商品,會被影響,那是因為之前投資客搶買炒作.怎不說建商已經得利多年,現在該本著回饋心態,提供平實的房價,扶植年青人.